神碼中國事件進展情況
神碼中國事件進展情況
2013年1月1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五十五號)對廣電總局監管中心設備采購項目第4包投訴案作出的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投訴人名稱:浪潮(北京)電子信息產業有限公司;被投訴人名稱: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二、基本情況:投訴人對廣電總局監管中心設備采購項目第4包(項目編號:GC-HG110527)”的質疑答復不滿,認為中標人神州數碼(中國)有限公司所投產品非國內生產,未對招標文件要求進行實質性響應,于2012年3月19日向本機關投訴。經審查,本機關正式受理,并依法對投訴事項進行了調查取證,征求了相關當事人的意見,現本案已審查終結,本機關于2012年7月16日依法作出投訴處理決定(財庫[2012]91號)。
三、處理結果:經審查,神州數碼(中國)有限公司關于“此次投標所有產品均由聯想國內生產提供,生產地為北京”等情況與事實情況不符合,為虛假材料。為此,本機關根據《政府采購法》第56條及《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0號)第17條、第19條的規定,責令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2013年1月22日
財政部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第五十八號)”,公告稱因神州數碼(中國)有限公司參加廣電總局監管中心設備采購項目(GC-HG110527)第4包招投標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決定對神州數碼(中國)有限公司處以該項目中標金額千分之五罰款的行政處罰,合計金額3918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
事件:浪潮(北京)電子信息產業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19日向財政部投訴,認為神州數碼在參與“廣電總局監管中心設備采購項目第4包”的投標過程中違規。因該項目招標文件明確要求所投產品為非進口產品,神州數碼提供的多份書面材料也均稱其所投產品是國產產品。
但事實上,材料中關于“所投產品均在國內生產(深圳)”、“此次投標項目所有產品均由聯想國內生產提供,生產地為北京”等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為虛假材料。財政部根據投訴材料進行調查取證后,決定對神州數碼處以該項目中標金額千分之五罰款的行政處罰,合計金額3918元,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三年內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同時,上述采購項目重新進行招標。
2013年2月4日
中央政府采購網發布通知,稱根據公告要求,自公告之日起取消神州數碼(中國)有限公司協議供貨代理資格、產品入圍資格和供應商資格。同時,該公司三年內不得參與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的所有采購活動。
2013年2月6日
神州數碼集團就此事緊急發布公告。公告表示,此次受到處罰的神州數碼(中國)有限公司是神州數碼控股有限公司(00861.HK)在中國大陸的全資子公司之一,政府采購業務不是其主力業務,對于公司整體業務影響甚微。此外,集團正就該處罰提出行政復議,神州數碼(中國)在有關購買資訊科技產品的政府采購項目競標過程中,已履行一切適用程序。
2013年2月19日
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發布公告,稱自2013年1月22日起三年內,神州數碼(中國)有限公司不得參與中國人民銀行集中采購中心組織的所有采購活動。
(文字整理/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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