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慶柏:中小微企業“贏”春天
程慶柏:中小微企業“贏”春天
——學習溫家寶總理政府工作報告的體會
溫家寶總理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多次強調支持中小微型企業發展,并對政府采購工作提出了要求。結合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出臺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我們可以相信,政府采購的三分春色,中小微企業將占有其一。在政府采購工作中,屬于中小微企業的春天已經來臨。
國家對中小微企業的重視,基于其根植基層,在民生工作中占有首要位置。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是提供新增就業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業家創業成長的主要平臺,是科技創新的主要力量。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健康發展,對于我國經濟克服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保持平穩較快發展具有重要戰略意義。作為調控宏觀產業、規范市場秩序、推進反腐倡廉的政府采購,理應發揮其政策性功能作用,積極助推中小微企業的發展。
中小微企業,規模甚小,力量甚微,想與大型企業在市場上分得一杯羹談何容易。而政府采購應該通過創造一個公平的環境,讓中小微企業能夠有機會進入這個市場。溫家寶總理指出,公平的核心是生存、競爭和發展的機會上人人平等。在政府采購領域,要摒棄那種一味追求高質量、高資質、抬高競標門檻的做法。“總有一款適合你”,眾多的中小微企業中,總有一家適合為采購人服務,而且其服務更用心、更細致。
預留一定份額并在采購中完成對中小微企業的支持,必須通過集中采購機構來實施。集中采購機構要認真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結合采購人需求,制定具體采購措施確保本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型和微型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目標的實現。要加強政策及相關采購程序的宣傳,并針對各供應商(投標人),采購人以及其他想參與其中的企業和個人,安排一切培訓活動,以案例分析方式剖析業務操作過程,幫助供應商更好地掌握投標要領、技巧,減少投標的廢標率。作為采購交易的平臺,集中采購機構位置很重要,處理好采購人與供應商之間的關系,在為中小微企業服務過程中可以廣泛接觸基層,傳遞民間信息,贏得社會好評,這對擴大集中采購機構的影響、提升政府采購形象、獲得良好的社會效益可以起到較好的促進作用。同時,吸引各類企業都關心并積極參與政府采購,政府采購事業才能繁榮發展。
春江水暖鴨先知。支持政策已經出臺,良好環境正在營造,中小微企業要預先感知春江水暖,積極有所作為。經驗告訴我們,打鐵還需自身硬,中小微企業想最終贏得市場,要虛心學習《政府采購法》及相關政府法規,仔細研究招標文件,針對各招標文件的要求編制相應的投標文件。只有苦練內功,中小微企業才能在做好自己的產品和管理的基礎上贏得外界的贊賞,形成自己的品牌競爭力,進一步提高企業的誠信和資質,努力使產品質量和售后服務與大中型企業接軌,全面參與政府采購競爭,最終在市場中脫穎而出。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百花園里,許多中小微企業就如同開了一隅的野百合。“就算你留意開放在水中嬌艷的水仙,別忘了山谷里寂寞的角落里,野百合也有春天。”相信在國家政策的宏觀指導下,在采購各方的共同努力下,中小微企業在自強不息中定能獨領風騷,與那些大型企業在政府采購大舞臺上同臺競爭,分享大餐,展示屬于自己的精彩,贏得屬于自己的春天。(作者單位:全國人大機關采購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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