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甘肅集采目錄穩中有調整
■本報記者袁瑞娟通訊員李中
“政府采購貨物或者服務項目,單項或批量采購金額一次性達到50萬元以上的,須采用公開招標方式。且采購人員不得以專家身份參與本部門或者本單位采購項目的評審。”這是甘肅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的《甘肅省2011年—2012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目錄》)時中明確規定的。
這次出臺的新《目錄》到底有何變化?呈現出了哪些特點?帶著這些問題,記者采訪了甘肅省財政廳政府采購辦公室的有關負責人(以下簡稱該負責人)。
穩定性和實用性是前提
記者將甘肅省新出臺的《目錄》與往年的《目錄》進行對比時發現,新的《目錄》遵循了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基本保持延續性和連貫性的要求,強調了《目錄》的基本穩定性和實用性。
“新《目錄》是基本保持穩定,只是將采購目錄的有效期由1年變為2年,只是調高了少部分品目的采購限額標準。”該負責人首先簡單概括了新《目錄》的變化與特點,堅持了大穩定、小調整的原則。這為該省今后兩年的政府集中采購工作定下了標準和基調。
該負責人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2011年甘肅省開始嚴格執行政府采購預算,《目錄》的穩定性可以讓采購人對《目錄》更加清楚,這樣更有利于采購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和計劃性。”
同時,為了進一步提高采購效率和便于采購人操作,在前幾年政府采購實踐的基礎上,該省只是調高了部分貨物類品目的限額標準。
嚴肅性和權威性并重
記者在新《目錄》中發現,《目錄》首次明確提出將《中國政府采購報》作為全省采購公告、采購結果等政府采購信息的必須發布媒體。同時強調政府采購規模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必須采取公開招標方式。省政府授權市州人民政府結合實際,適當調整限額標準等,但不得縮小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并將確定的限額、數額標準報省財政廳備案。《目錄》明確提出政府集中采購項目包括:電器設備、辦公自動化設備等。“這是在強調目錄執行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對于上述一些變化,該負責人進一步表示。
為積極引導和鼓勵綠色消費,甘肅將節電、節油、資源綜合利用等產品列入政府采購目錄,成為該省推出的發展循環經濟的5大配套優惠政策之一。同時,要求采購人和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要認真落實有關節能產品和環境標志產品等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制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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