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將持證上崗
本報訊 記者邢曉丹報道 天津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從業人員不久之后將持證上崗。
近日,天津市出臺了《關于做好我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對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培訓等事項提出了要求。據悉,此次天津市出臺的《通知》旨在進一步貫徹落實《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財政部第61號令)和《財政部關于認真做好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財庫【2010】133號),做好該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工作。“目前我們對代理機構的培訓工作正在籌備中,今年就要啟動。”天津市財政局政府采購辦公室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后,代理機構的工作人員需持證上崗。”
根據《通知》,對于審核通過的擬認定資格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名單,該市財政部門將在天津市政府采購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如果公示期間無異議,這些代理機構即可獲得該市財政部門頒發的乙級資格等級證書。據介紹,該市財政部門將定期集中對申請政府采購代理資格的從業人員進行培訓,并對通過培訓的人員頒發相關培訓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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