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標識2月1日起正式使用
本報訊 記者趙環宇報道 繼頒布低碳標準及認證低碳產品之后,自2月1日起,低碳標識開始正式使用。
記者從環保部環境認證中心(以下簡稱認證中心)了解到,為確保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標識的正確使用,倡導可持續生產和消費,促進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服務于國家低碳經濟的發展,認證中心頒布《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標識使用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將從2月1日起實行。
目前,環保部發布了首批4項中國環境標志低碳標準,包括家用制冷器具、家用電動洗衣機、多功能復印設備和數字式一體化速印機。已有11家企業生產的292個型號產品獲得了低碳認證。據認證中心相關負責人透露,低碳標準將逐步擴大,下一批標準有望增至10個,獲得認證的企業與產品也將隨之增加。
獲得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認證的企業表示該產品在符合環境標志相關要求的基礎上,在溫室氣體排放方面將會滿足更高的標準要求。根據《辦法》規定,獲得認證的企業將可以在獲得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認證的產品及其包裝上張貼或印制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標識,在廣告宣傳中使用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標識。
盡管目前有些產品在宣傳中自稱“低碳”,但在我國正式開始使用中國環境標志低碳標識后,這樣的宣傳將成為自說自話。按照《辦法》規定,認證中心負責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標識的發放以及標識使用的日常管理工作,未經認證中心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展上述工作。作為我國惟一對低碳產品進行認證的機構,未經認證中心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使用該標識。
此外,《辦法》還規定了由認證中心核發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標識,負責建立健全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標識的發放和監督管理制度,并向社會公開。認證中心負責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標識發放對象、范圍、編號的登記,對產品使用中國環境標志低碳產品標識情況進行檢查管理等工作。
認證中心相關負責人還向記者透露,低碳認證有望成為政府綠色采購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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