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采中心將全流程監管IT協議供貨價格
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近日出臺《2013年政府集中采購信息類產品(第二十期)協議供貨招標及執行方案》
國采中心將全流程監管IT協議供貨價格
本報訊 記者梁爽報道 新一期協議供貨后期執行重點對價格進行全流程監管、15類產品必須在商品庫中進行選擇……近日,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國采中心”)出臺《2013年政府集中采購信息類產品(第二十期)協議供貨招標及執行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為開展新一輪信息類協議供貨做前期準備。
據悉,為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新一期協議供貨,國采中心近日密集出臺的一系列文件要求。今年3月中旬,國采中心曾發布了《關于新一期信息類產品協議供貨產品分類與技術指標征求意見的通知》,并隨通知一同下發了《中央國家政府采購2013年信息類產品協議供貨項目(總第二十期)設備部分采購請打》,對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復印機、多功能一體機、激光打印機、傳真機、高速文檔掃描儀、平板掃描儀、普通型碎紙機共8類產品進行了攔標價限定。近日,為進一步加強協議供貨后期執行和監管,再次出臺《方案》。
據介紹,《方案》)的一大亮點是規定新一期協議供貨招標將限于規格標準統一的產品,入圍評審中減少款數,后期執行重點對價格進行全流程監管,充分發揮采購人的議價能力。
在價格管理方面,《方案》規定,投標人須在投標時書面承諾投報產品全周期價格低于市場平均價,明確專人維護價格,產品市場價下調時,同幅度下調協議供貨價,每月通過中關村價格指數監測、同地方采購中心價格比較、采購人反饋,網上征集線索等方式監測入圍產品價格,一經查實,全線產品停止協議供貨資格。同時,將協議競價作為市場價格調查摸底的手段,并通知廠家按競價均價刷新協議供貨價格。
值得注意的是,《方案》取消了全部入圍產品的額外服務費、集成費,只允許投報標準服務,若采購確有特殊服務或集成要求,通過網上競價實施。《方案》還明確,每月末價格強制刷新制度,規定不重新報價及不重新提供給最高級次經銷商價格合同的廠商,將暫停其議供貨資格。
根據《方案》要求,在新一期協議供貨中,臺式機、筆記本、一體機、平板電腦、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針式打印機、傳真機、多功能一體機、投影機、投影幕、掃描儀、碎紙機、復印機、復印紙這15類品目的所投產品必須在商品庫中進行選擇。如商品庫不滿足投標需求,廠商可對提出調整,每個品目限增加5款,調整商品原則是市場可買價格可比。收集廠商的反饋意見之后,國采中心會對調整產品進行價格調查,對于市場不可比不暢銷產品,將不予入庫,新的商品庫會在招標前再次公示。
同時,新一期協議供貨招標根據技術、市場特點對品目進行了梳理歸類,針對每類產品的市場需求量、品牌競爭、技術特點以及國家配套政策的相關情況,制定了分類實施方案。
第一類,計算機通用軟件采取談判的方式確定入圍產品,做好軟件協議供貨與軟件正版化及合作采購的銜接,采購中執行中央國家機關通用辦公軟件配置標準。第二類,信息類設備主要包括網絡設備、節能產品、涉密安全產品等,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第三類,維保服務和信息系統工程監理,采用定點方式實施。對此,國采中心特別對小型機、服務器、網絡設備及存儲產品公開征求相關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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