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公布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
稅務總局公布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
人民網北京2月18日電(記者楊迪)據國家稅務總局消息,17日,稅務總局發布《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開行政審批事項等相關工作的公告》,公布87項稅務行政審批事項,其中行政許可7項,非行政許可審批80項,主要涉及稅務日常管理、涉外稅收管理、減免退稅管理和稅務師事務所管理等行政審批領域。
審批事項目錄的確定意味著稅務總局對稅務審批事項實行清單管理。按照國務院要求,此次公開的稅務行政審批事項,主要包括由國家稅務總局、國稅系統,以及既可以由國稅局也可以由地稅局實施的審批事項,但不包括只由地稅局實施的審批事項。地稅局單獨實施的審批事項由地方政府組織清理。稅務總局要求,各級稅務機關不得在公開的清單外實施其他行政審批,不得對已經取消和下放的審批項目以其他名目搞變相審批,要堅決杜絕隨意新設、邊減邊增、明減暗增、明放暗收等問題。
如何看待稅務總局的行政審批事項數量相對較多,稅務總局政策法規司相關負責人解釋說原因是多方面的:從部門特點看,稅務部門實行垂直管理,審批事項既有國家稅務總局的,又有各級稅務機關的,目前總局機關實施的只有10多項,大部分已經下放至基層稅務機關。
從審批內容看,很多行政審批事項是基于稅收征管需要設定的,大部分不涉及企業生產經營、市場準入等資質審批。
從統計口徑看,原來涉稅事前核準性備案事項是不作為行政審批事項統計的,此次按照國務院統一要求也納入了管理范圍,因此數量上有所增加。
從設定方法看,稅務總局基于方便企業理解、有利基層稅務機關操作和保障稅收安全等因素考慮,對減免、退稅審批事項實行按稅種單項設定,此次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中,涉及減免、退稅審批事項占到全部審批事項的近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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