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方案公開征求意見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方案公開征求意見
6月15日前可登錄發改委網站提出意見建議
本報訊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實施〈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部門研究起草了《關于整合建立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方案(征求意見稿)》,6月3日-6月15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前業界所關注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由誰來建、怎么建、如何管等問題均有涉及。
堅持平臺的公共服務職能定位
征求意見稿明確了平臺的性質功能,指出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是由政府推動建立,堅持公共服務職能定位,整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平臺,由制度規則、電子化信息系統、運行機制,以及必要場所構成的綜合服務系統,為市場主體、社會公眾、行政監督部門提供公共資源交易保障、信息服務和監督支撐的服務平臺。該平臺應滿足五大功能,包括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服務功能、信息資源集中共享服務功能、行政監督支撐服務功能、專家資源服務功能及必要場所設施服務功能。
鼓勵整合建立跨區域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為有序推進該項工作,征求意見稿要求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國家發展改革委牽頭,會同工信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部門成立整合建立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部際聯席會議,負責統籌指導和協調全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規范工作。要求各省(區、市)政府制定本地區平臺資源整合方案,根據國家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基本目錄,編制本地區統一的項目目錄。設區市級以上地方政府可根據實際需要,整合建立本地區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縣級政府原則上不再整合建設本地區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鼓勵整合建立跨省市轄區的區域性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國務院有關部門、中央直屬單位、中央管理企業主導或推動建立的各類公共資源交易的專業平臺,依法應與國家有關公共服務信息和監管系統連接并交換信息,納入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
實現全國評標專家資源共享
征求意見稿明確,各省級政府應當按照全國統一的評標專家專業分類標準,整合本省專家資源,組建本地區綜合評標專家庫。省、市兩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使用省級綜合評標專家庫,并通過與國家綜合評標專家庫聯通,實現全國評標專家資源共享。鼓勵綜合評標專家庫向社會開放。
平臺一律不得行使或代行行政審批
征求意見稿明確,各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要編制服務事項目錄,并向社會公開。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外,一律不得行使或代行行政審批、備案,不得從事招標代理等中介服務;不得審核招標文件;不得通過設置注冊登記、設立分支機構、資質驗證、投標(競買)許可、強制擔保等限制性條件阻礙或者排斥其他地區市場主體進入本地區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凡是政府建設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場所原則上不得向交易方收取費用。
各部門嚴格按法定權限加強監管
征求意見稿要求完善監管體制機制,嚴格按法定權限加強監管。即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水利、商務等部門要按照規定職責分工,加強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財政部門要依法履行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職責。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活動依法進行監管。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要加強對企業國有資產產權交易的監督管理。審計部門、價格主管部門、行政監察部門等依法履行職責。各地可結合實際,探索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督執法。征求意見稿鼓勵各地創新和轉變監督方式,加快建設電子化行政監督系統。加強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分類制定公共資源交易各領域市場主體和從業人員信用標準。
推進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
征求意見稿要求行業自律組織協助監管部門健全交易操作技術和管理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行業自律機制。探索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糾紛的行業自律和專家協調解決機制建設。各省市政府要加強對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考核評價,建立市場主體以及第三方參與的社會評價機制,促進平臺不斷改進服務質量。完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服務投訴舉報處理機制,開辟網上投訴舉報電話或渠道,依法處理有關平臺違法違規行為。
此外,征求意見稿還就統一制度規則體系、推進信息公開共享、規范平臺服務行為等提出具體要求。
據了解,目前,按省市縣三級初步統計,全國約有集中的公共資源交易有形市場1203個,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各類單項交易有形市場2794個。由于缺乏統一指導,各交易市場建設模式多樣、性質各異,建設和運行中存在的一些問題制約了公共資源市場配置機制的有效運行。征求意見稿堅持政府主導、市場驅動,整合資源、創新監管,統一規劃、分類指導的原則,要求2015年底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建設工作全面展開,省、市級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初步形成。2017年底,在全國范圍內基本形成規則統一、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監督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較為完善的公共資源配置機制基本建立。
據悉,2013年全國兩會期間公布的《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要求整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土地使用權和礦業權出讓、國有產權交易、政府采購等平臺,建立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隨后,國務院公布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任務分工,明確由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環境保護部等有關部門負責整合建立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并要求在2014年6月底前提出方案。
(宗禾)
微粉關注·聚焦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
應明確集采機構獨立地位
按照征求意見稿,所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由有形的場地平臺和無形的規則平臺構成,有形平臺應該是一個官辦機構或社會資金辦的機構,無形平臺由各法定部門一起建設。那么,現有的政府采購中心歸屬于哪里?建議征求意見稿對集采機構的獨立性、職能及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關系問題予以明確。
波波/四川瀘州/公務人員
征求意見稿體現物理整合思路
征求意見稿明確,“有關部門要按照法定職責分工加強監管”,對此贊同。無論何種改革,都必須在法律框架下進行。征求意見稿還透露出分權監管的信號,并明確提出“整合信息、專家和場所等資源”,體現出物理整合的思路。
不過,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的真正要義是“軟件”的整合,即流程優化和提高服務、效率,最終實現遏制腐敗的目的。由于政府采購法、招標投標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存在和約束,各類交易行為均應依法執行,而要進行調整,需要立法層面的探索。因此,立法先行是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最重要的根基。
呂漢陽/國家信息中心助理研究員/政府采購理論專家
財政部門仍需依法創新監管
集采機構關心的征求意見稿中未明確其獨立性問題,既然不說明要改變政府采購法中其定性,即可理解為一切照舊,只是進場交易。之前部分地區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一委一辦一中心”的組織架構,和征求意見稿是有沖突的。
征求意見稿重視交易電子化,倡導建立健全信息公開制度和集中共享機制,要求加強社會監督。在監管機制方面,明確各部門嚴格按法定權限加強監管。因此,財政部門依然要依法創新監管,任重道遠。而不論是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還是執行部門,更多的是要做好服務,規范服務。
言言/北京/媒體人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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