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年底前公布涉企收費清單
看住向企業亂伸的手
國務院:年底前公布涉企收費清單
王政
原標題:年底前涉企收費清單要對外公布(政策解讀)
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從嚴審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切實規范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堅決查處各種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違規行為、全面深化涉企收費制度改革……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5個方面對減輕企業負擔工作進行了部署。對此,國務院減輕企業負擔部際聯席會議召集人、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進行了詳細解讀。
苗圩說,新一屆政府高度重視職能轉變,強調釋放改革紅利激發市場活力,通過實施簡政放權、減少行政干預實現減輕企業負擔的目的。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形勢的變化,企業負擔問題出現了一些新的情況和問題。苗圩指出,這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違規收費和攤派問題時有發生,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和收費增多,壟斷領域和中介組織收費不合理,部分企業對收費政策缺乏了解等。“在當前經濟下行壓力加大、要素成本上升的形勢下,這些問題對企業帶來的壓力更加凸顯。”苗圩說,上述問題如不妥善解決,勢必影響企業的可持續發展,甚至影響經濟穩定增長的大局。
實施目錄清單制,從制度上杜絕企業不合理負擔
苗圩說,減輕企業負擔工作情況復雜、頭緒繁多、任務艱巨,要克服以運動式治理解決問題的弊端,多從基礎入手、從制度著眼,形成長效機制。
“這次《通知》的核心和亮點就是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苗圩指出,所謂清單制度,是一種國際通行的以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規范等為依據,最大限度減少和規范政府管理的行政管理方式,體現法治的基本精神,即政府部門“法無授權不可為”。通過建立和實施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制度,規范涉企收費,看住向企業亂伸的手,從制度上杜絕企業的不合理負擔。
苗圩解釋說,實施目錄清單制度,首先,要對現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和實施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項目進行梳理,形成目錄清單。其次,要進一步提高涉企收費政策的透明度,將所有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及其具體實施情況,納入各地區、各部門政務公開范疇,通過政府網站和公共媒體實時對外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年底前,全國以及各省市涉企收費目錄清單都要對外公布,并形成常態化的公示機制。第三,各地區、各部門嚴格執行涉企收費目錄清單,清單之內的涉企收費,逐步減少項目數量;清單之外的涉企收費,一律不得執行,企業也有權拒絕,甚至可以舉報和提訴。
地方性法規不能作為涉企收費基金設立的依據
《通知》提出,要從嚴審批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相比過去,“嚴”主要體現在哪些地方?
苗圩說,《通知》提出,新設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必須依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但按照國際慣例或對等原則確需設立的,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后報國務院批準。相比過去,一是設立依據更加嚴格,必須是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其他政策文件不能作為涉企收費基金設立的依據;二是審批權限更加嚴格,對沒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但按國際慣例或對等原則確需設立的,要由財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后報國務院批準,地方政府無權擅自設立新的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
此外,《通知》還強調各級財政、價格等部門要不斷完善對涉企收費的管理,加強收費管理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完善收費票據和許可證管理制度,建立多層次監督體系,進一步強化事中和事后監管。
切開行政審批和中介服務收費的聯系
針對中介機構利用行政資源強制收取費用的問題,《通知》提出了切實規范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的措施,核心內容就是要切開行政審批和中介服務收費的聯系。
首先,要全面清理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及收費,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前置服務項目,最大限度減少前置服務項目和收費。其次,各地區、各部門公布行政審批事項清單的同時,要將涉及收費的前置服務項目同時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并引入競爭機制,通過市場調節價格。第三,對個別確需實行政府定價、指導價的前置服務實行政府定價目錄管理,嚴格核定服務成本,制定服務價格。第四,要規范行業協會、中介組織的收費行為,嚴禁其利用行政資源強制收取費用。
按“正稅清費”原則深化涉企收費改革
《通知》提出,要全面深化涉企收費制度改革,核心是按照“正稅清費”原則,進一步清理、整合規范現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務或體現一般性管理職能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結合部門職能調整,合并在不同部門分別設立的相關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取消政策效應不明顯、不適應公共財政制度要求的政府性基金項目,依法將具有稅收性質的收費基金項目并入相應的稅種。
同時,要建立支持小微企業的長效機制,全面落實已出臺的各項收費減免措施,將暫免小微企業管理類、登記類和證照類行政事業性收費改為長期措施。
責任編輯:lilei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