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更新公車新能源汽車將占三成
【摘要】
四川更新公車新能源汽車將占三成
本報成都10月9日電 (記者張文)四川省機關事務管理局、省財政廳等部門日前聯合出臺《購置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規定除因特殊地理環境和工作性質外,更新公務用車將嚴格按比例選用新能源汽車。
《方案》提出,成都、瀘州兩個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2014年購置新能源汽車占公車更新總量比例不得低于30%。四川省直機關和省內其他各市的新能源汽車占公車更新比例,2014年不低于10%,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對于更新公車中購置新能源汽車的價格預算,《方案》規定新能源轎車采購價格扣除財政補貼后,不得超過18萬元。
責任編輯:lilei
本文來源:人民日報
下一篇:
江蘇省民政廳首次公開招標 1000萬購買公益服務
上一篇:
北京APEC期間 單雙號限行細則發布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