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代理機構迎來大考
廣東代理機構迎來大考
本報訊 10月-12月,針對省內統一登記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廣東省財政廳將開展政府采購代理執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引起政府采購有效投訴次數較多且被認定屬于代理機構責任的代理機構。
此次檢查采取自查自糾和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分為自查自糾、抽樣檢查、整改總結3個階段。10月為自查自糾階段,各代理機構對照政府采購法及本省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對本單位2012-2013年度及2014年上半年政府采購執行情況開展自查自糾。11月為抽查階段,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檢查工作小組將對采購規模大、采購項目多且近年來引起政府采購有效投訴次數較多的代理機構進行抽查。11月-12月為整改總結階段。代理機構要結合自查自糾和抽查中發現的問題,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以書面形式報檢查小組,并落實整改措施。12月底公布檢查結果。
檢查主要采取聽、看、查、找相結合的方法。聽,即聽取代理機構2012-2013年度和2014年上半年政府采購執行情況匯報;分別舉辦由采購人、評審專家和供應商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全面了解采購當事人對代理機構服務態度和質量的滿意度情況。看,即調閱代理機構內部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及2012-2013年度和2014年上半年公開招標項目的資料及現場錄像。查,即檢查采購過程是否符合政府采購相關法規,必要時實地察看或盤點項目工程、設備、物品;發現異常情況,及時開展外調工作,并延伸至供貨單位、銀行等作進一步調查。找,即了解代理機構在政府采購領域中可能存在的貪污受賄、惡意串通、違反“三公”原則等違規問題,查找法律制度、管理體制、監督機制、操作執行等方面的缺失和薄弱環節,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檢查實行百分制計分。被檢查單位如有違法違規情形,視為不合格,并另行處理。
此次檢查還將試行不良行為記錄制度。檢查中發現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不良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建立不良行為記錄檔案,并向采購人單位和社會公布。
責任編輯:lilei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