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APEC會議用車看政府采購中國自主品牌
從APEC會議用車看政府采購中國自主品牌
■ 裴俊巍
隨著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在北京召開,一大亮點吸引了世人眼球,即作為會議東道主,中國幾乎全部使用國內自主品牌車輛作為APEC會議官方指定用車。除使用國內自主品牌紅旗L5接待各國元首外,還配備上汽、北汽等生產的榮威950、大通G10、紳寶D70、福田汽車、吉利帝豪等國產自主品牌轎車。與此相比,13年前在上海舉辦的APEC(2001年)會議中,則盡顯外資與合資企業轎車的風采,當時的指定用車為德國奔馳和上海通用合資公司生產的別克GL8轎車。13年間,APEC會議見證了中國轎車市場從弱小走向強大的全過程,這一轉變不能不提及政府采購在其中的重要作用。
我國國內轎車品牌發展較晚,受科技和資金等方面因素的影響,我國國內自主品牌汽車長期受到各種壓力,在夾縫中求生存。隨著中國入世成功,越來越開放的國際市場給外國名牌轎車打入中國提供了有利的契機,并在中國轎車市場保持較高的占有率。因此,即便中國加入WTO和APEC等推動國際自由貿易的組織,仍然不能忽略對國內自主品牌的發展。只有在推動國內企業創新和發展之后,才能夠加入激烈的國際競爭市場之中,否則,缺乏自主品牌與核心競爭力的國家無法在自由貿易中獲得長久且平等的發展。
根據其他國家的經驗,許多國家通過政府采購制度保證本國企業的優先發展,例如美國1933年頒布的《購買美國產品法》中將優先采購本國產品作為重要的原則之一。在本次APEC會議期間,美國總統奧巴馬拒絕乘坐中國紅旗,而堅持乘坐美國汽車品牌凱迪拉克,從側面體現了美國政府對本國產品的信任和支持。因此,中國在面對自由貿易和國際市場一體化的同時,也需要注重利用采購制度,幫助國內自主品牌盡快地發展壯大。
我國自2003年以來實行政府采購制度,《政府采購法》第一條規定實行政府采購的目的之一為“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內自主品牌的發展壯大有助于提升中國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能夠有效地維護國家利益,在對外競爭中,根據政府采購法的規定,需要首先維護國家利益,優先采購本國產品,尤其是高科技或者環保產品。我國2006年發布的《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國發[2006]6號)中明確指出,要“實施促進自主創新的政府采購”“鼓勵和保護自主創新”,并對“國內企業開發的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重要高新技術裝備和產品,政府實施首購政策”。2009年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發布《關于2009-2010年度中央國家機關汽車協議供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機采字[2009]13號)規定“自主品牌汽車比例應達到50%”。在同年發布的《2009-2010年中央國家機關汽車協議供貨汽車廠商名單》中自主品牌企業占采購名單的一半以上。同年,國務院公布《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其中規定“要實施自主品牌戰略”,通過政府采購等政策“引導汽車生產企業將發展自主品牌作為企業戰略重點”。201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配備使用管理辦法》(中辦發〔2011〕2號)規定要“扶持自主品牌汽車發展”“黨政機關應配備使用國產汽車。對自主品牌和自主創新的新能源汽車,可以實行政府優先采購。”2012年工信部發布的《2012年度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征求意見稿)》中全為國內自主品牌。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征求意見稿)》第九條規定國家應該“通過優先或強制采購等措施,支持保護節能環保、自主創新產品”。2014年,解放軍四總部印發《關于軍隊貫徹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措施》規定公務用車需要“選用國產自主品牌汽車”。
除了以上通過政府采購相關制度推動我國汽車自主品牌以外,我們也在實際操作中逐漸落實文件精神。例如2005年10月,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宣布與奇瑞汽車簽署2005年采購合同,第一次大規模采購國內自主品牌汽車作為高端用車。2014年外交部首次選購50輛吉利牌汽車作為外事禮賓指定用車及駐華使節用車。APEC會議作為世界關注的重要會議,我國通過指定本國自主汽車品牌作為官方用車,釋放了鮮明的信號,我國會在今后的發展中更加重視對國內自主品牌的推動。
然而,從另一方面來看,APEC會議官方指定用車并非通過各企業競爭來決定,這與政府采購制度希望促進競爭之目的相違背。我國應該在保護國內自主品牌汽車發展的同時,注意制定長遠的規劃并建立長效機制,真正促進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增強核心競爭力。這樣才能夠在全球化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
(作者系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在讀博士)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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