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采購讓預算執行提速5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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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采購讓預算執行提速5個百分點
■ 本報記者 范春榮
通訊員 王海紅 張沫
當前,采購預算批復時間晚幾乎是各地解釋采購效率低的必選項,但從2014年起,這一必選項在山東政府采購因預采購制度的推行而不復存在。
所謂預采購,即對年初預算基本明確的項目(已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待人代會批復)、已經財政投資評審確定額度的項目、整體跨年度項目、全省統采的轉移支付項目等實行提前采購。
據測算,通過預采購制度的實施,可以提前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時間近一個季度。今年1-8月份,山東省省級共通過預采購制度完成采購金額17.69億元,在此基礎上,政府采購預算執行進度比去年加快5.1個百分點。作為山東省政府新聞辦首次召開的政府采購專題新聞發布會上的一個亮點,預采購制度在試行8個月之后,終于掀開了它的紅蓋頭,贏得眾人點贊。
什么是“預采購”
“采購預算批復與執行的時間差影響了采購效率,有關部門正在醞釀之中的中期預算是解決這一問題釜底抽薪的辦法。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我們現在只能束手等待。”山東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處長董蘇彭告訴記者,經過前期調研,對部分采購項目可以區別對待,采用預采購,讓一部分項目在預算正式下達之前就動起來,編報預采購預算執行建議書,登記委托協議,申請采購場所,做好前期論證等。這樣采購前期的各項準備工作全部完成,待正式預算批復后則可立即簽訂政府采購合同,大大節約了采購時間,既實現了提前采購的目的,也達到了按實際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壓減結余結轉、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的目的。
今年3月,山東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2014年省級政府采購預算執行有關問題的通知》,明確規定五種項目可以實施預采購:一是部門支出預算已經或基本明確,但政府采購預算指標尚未下達的項目;二是以項目投資評審額或者預算控制數作為采購預算實施采購的項目;三是財政預算資金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分拆采購的整體性項目;四是實施全省統一采購的轉移支付資金項目;五是部分資金需由其他主體承擔的采購項目。
預采購的運轉流程
預采購運轉流程與已下達政府采購預算的執行流程基本相同。
第一,預算單位在政府采購管理信息系統內填報《預采購預算申請單》,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省財政廳部門預算管理處、政府采購監督管理處。申請表類似于編制年初政府采購預算表,包括資金來源、預采購情形等11項基本要素。
第二,申請通過審核后,如果預算單位對申請單中各項要素依法、合規填制正確,而且不再進行調整,申請單即形成預采購預算執行確認書,經預算單位確認后直接發送至項目采購代理機構,實現“直通車”。預算單位如填制有誤,需對申請表中要素進行調整,則須在政府采購管理信息系統內申請修改,再次報財政部門進行審核。
第三,采購代理機構收到執行確認書后,即可與預算單位簽訂委托協議,開始組織政府采購活動,并按照執行確認書編號在政府采購管理信息系統“預采購公告”內發布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四,政府采購預算正式下達后,預算單位在政府采購管理信息系統內選擇預算指標,注明使用預算金額,關聯預采購建議書,信息系統自動將政府采購預算與確認書、委托協議、采購信息公告等信息進行關聯。
第五,預算單位通過政府采購管理信息系統在正式的政府采購預算指標下登記采購合同。
從整個的業務流程看,預采購制度方便了采購人,卻加大了監管部門自身工作壓力。為什么?董蘇彭的回答很簡單,注重分析和研究,采購人的需求,特別是一些合情合理的需求,就是我們工作要努力實現的目標,在不違背現行的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把合情合理的變成合規,體現由監管到服務的職能轉變,寓監管于服務之中,也只有注重采購人合理需求的監管才是可行有效的監管。
山東省公安廳警務保障部副主任矯立波是一名從1999年起就從事公安系統裝備采購工作的“老采購”,對于預采購最直接的體驗是來自預算金額為1億元的“警務云”項目,“這個項目是由公安部統籌,跨年度的重大項目,社會意義重大,實施任務重。預采購制度為這個項目的順利實施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很給力!”
矯立波的體驗也是很多采購人的體驗。當然,這種服務式的體驗不僅僅來源于預采購、直通車。今年年初,為避免一采購一論證、一單位一申報的問題,山東還在總結去年進口產品年度目錄的基礎上,制定了《2014年省級政府采購進口產品目錄》,對部分進口產品實行統一組織專家論證、統一公示、統一納入目錄,提高了政府采購效率和管理效能,也為“直通車”奠定了基礎。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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