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四成單位“曬出”政采信息公開亮點
盤點2014年中央單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顯示——
近四成單位“曬出”政采信息公開亮點
■ 本報實習記者 鄭欽
近日,各中央單位陸續公布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其中近四成涉及政府采購。從內容看,各中央單位去年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力度加大,政府采購透明度進一步提升,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方式與手段也更為細化,亮點頗多。
全過程公開“落地”
根據中央人民政府網匯總的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統計發現,截至4月10日,在已公布的60家中央單位年度報告中,共有20家涉及政府采購的相關內容,占比達36.7%。
從報告中的相關內容看,“全過程公開”成為中央單位政采信息公開出現頻次最高的字眼。
2014年初,國務院辦公廳印發《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要求各相關單位著力抓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要公開項目預算、采購過程、采購結果,細化公開中標成交結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結果全過程信息公開制度。這是自200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以來,國辦首次提出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去年,《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出臺后,本報曾對部分中央單位此前的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內容進行調查。結果顯示,部分中央單位的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力度較弱,公開內容較為簡單,與建立政采全過程信息公開制度的要求還有一定差距。
從涉及政府采購內容的報告看,2014年,中央單位都按照《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要求,加強了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力度,積極建立政府采購信息全過程公開制度。如國管局提出,2014年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有關規定,積極推行政府采購全過程信息公開。在中央政府采購網公開發布相關采購信息,確保供應商及時獲取有關信息;公開采購活動的程序、環節和要求,確保供應商了解采購項目的具體要求、開標評標的程序等;在采購文件中明確該項目的采購需求、評標方法、評分細則等;公開中標、成交結果,接受社會監督。
在政府采購全過程公開中,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預算公開。以往,由于種種原因,很多中央單位公開的政府采購項目信息中并不公布該項目的采購預算。《2014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明確提出了政府采購預算的公開。因此,在報告中,多個中央單位都強調,去年公開了政府采購項目預算。如商務部提出,2014年,商務部在中央政府采購網共發布信息411條,公開的內容涉及政府采購項目預算、中標結果等,主動接受社會的監督。
交通部也稱,2014年依托國采中心集中采購平臺和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對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采購過程、采購結果進行全過程公開,逐步建立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結果全過程信息披露制度。記者查看了部分中央單位2014年公開的政府采購信息,各單位確實都已按要求公開了政府采購項目的預算信息。此舉有效提升了政府采購的透明度,便于公眾監督,同時推動了采購預算的精細化管理。
公開趨向專業規范
綜觀各中央單位的報告,除了政府采購全過程公開,各單位在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方面還有不少亮點。
作為政府采購監管部門,財政部2014年在推進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如印發《2014年政府采購工作要點》,要求加大政府采購預算、采購過程、采購結果及采購合同等信息公開力度,強化審計及社會監督。著力抓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檢查和落實。配合國務院法制辦進行《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立法,對政府采購活動全過程公開提出了進一步要求并設置了相應罰則。對單一來源政府采購項目,實行審核前公示制度。認真貫徹落實相關規定,及時完整公開項目信息、采購文件、中標或成交結果、采購合同、投訴處理結果等采購信息。
在違規采購的處罰機制方面,衛計委提出研究建立甲類大型醫用設備集中采購不良記錄公示機制,并將相關采購信息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予以公開,接受社會監督。這也表明自十八屆四中全會以來,政府采購系統正在形成完備、高效、嚴密、有力的法律規范體系。
在提高公開效率方面,銀監會提出,2014年,銀監會嚴格執行政府采購法規規定的信息公開程序和辦法,按照要求全面、完整、規范地開展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努力做到采購預算能夠公開的全部予以公開、須分時段公開的分時段公開、采購結果能夠細化的盡量細化。同時,為了進一步提高定標和采購結果信息公告的時效性,銀監會進一步梳理內設部門職責分工,對采購程序和采購流程進行了大幅度優化,提高了信息公開工作效率。
此外,工信部、農業部、國家信訪局等中央單位,均在其網站上開設了“政府采購”專欄,并放在醒目位置,方便公眾查閱與監督。國家統計局、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國氣象局等多家單位明確要求,對于單一來源采購、網上競價采購及委托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采購的項目,均要通過“中國政府采購網”和“中央政府采購網”等政府采購指定網站向社會公開發布。表明各中央單位政采信息公開越來越趨向于專業化和規范化。
透明度仍可提升
仔細分析報告,在看到成效和亮點同時,記者也注意到,各中央單位的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仍有提升空間。
首先,部分中央單位對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視程度仍有待提高。此次公布的60家中央單位報告中,涉及政府采購的報告數量和占比基本與去年持平,沒有較大的增長變化。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部分中央單位依然未把政府采購信息公開視作本單位信息公開整體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作為政府財政支出主要手段之一的政府采購,理應受到各中央單位更多的重視。
其次,各中央單位的政府采購預算公開力度或可進一步加大。今年起,新疆部分自治區本級單位率先在公開部門預算時公布了本單位當年的政府采購預算,新疆明年還將在自治區本級部門單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購預算公開。廣州市今年也已要求市直部門在公開部門預算的同時“曬出”政府采購預算。在地方已啟動“破冰之舉”的背景下,中央單位何時能在公開本單位的年度政府采購預算方面邁出第一步,這也頗受公眾關注。
此外,已正式施行的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對政府采購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中央單位如何落實其中關于政府采購合同公開等規定也值得期待。
各地2014年政府采購信息公開情況盤點詳見第二版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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