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部委布局水污染防治領域PPP工作
兩部委布局水污染防治領域PPP工作
本報訊 財政部、環保部近日聯合發布《關于推進水污染防治領域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實施意見》,要求在水污染防治領域形成以合同約束、信息公開、過程監管、績效考核等為主要內容,多層次、一體化、綜合性的PPP工作規范體系。
《意見》指出,在水污染防治領域推廣運用PPP模式,要堅持存量為主原則,構建社會資本全程參與、全面責任、全生命周期管理的規范化PPP模式;堅持因地制宜原則,采取差異化的合作模式與推進策略,分類、分批推進水污染防治領域PPP模式;堅持突出重點原則,納入國家重點支持江河湖泊動態名錄或水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相關資金支持的地區,率先推進PPP模式。
《意見》要求明晰項目邊界,逐步將水污染防治領域向社會資本開放,推廣運用PPP模式,以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湖泊水體保育、河流環境生態修復與綜合整治等為重點。鼓勵對項目有效整合,打包實施PPP模式,提升整體收益能力,擴展外部效益。健全回報機制。綜合采用使用者付費、政府可行性缺口補助、政府付費等方式,分類支持經營性、準公益性和公益性項目。
在項目識別、準備、采購、執行和移交等操作過程中,以及物有所值評價、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合作伙伴選擇、收益補償機制確立、項目公司組建、合作合同簽署、績效評價等方面,《意見》要求根據財政部關于PPP工作的統一指導和管理辦法規范推進,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會同環境保護部門抓緊研究制定符合當地實際情況的操作辦法,實現規范化管理。
《意見》提出,對擬采用PPP模式的水污染防治項目,由當地環境保護、財政部門組織編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編制實施方案。財政部、環保部每半年在全國范圍內組織一次水污染防治領域PPP項目評選工作,選擇部分優質項目予以推介。
此外,《意見》還就市場環境建設、資金支持、融資支持等保障機制作出規定,要求地方各級財政部門統籌運用水污染防治專項等相關資金,優化調整使用方向,對PPP項目予以適度傾斜。健全社會資本投入市場激勵機制,推行排污權有償使用,完善排污權交易市場。鼓勵環境金融服務創新,支持開展排污權、收費權、政府購買服務協議及特許權協議項下收益質押擔保融資,探索開展污水垃圾處理服務項目預期收益質押融資。(宗禾)
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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