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系統:變更4類產品招標時間
本報訊 記者 陳昂 報道 國家稅務局系統復印機、傳真機、投影儀、空調政府采購項目公開招標時間變更為每半年1次,與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同步更新。
日前,國家稅務局集中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對復印機、傳真機、投影機政府采購項目進行招標,在開標現場,采購中心有關人士告訴記者,今后,國家稅務總局系統復印機、傳真機、投影機以及空調政府采購項目的協議有效期均變更為半年。本次復印機、傳真機、投影機政府采購項目的協議有效期是自簽訂協議之日起至2011年9月30日。
記者在現場看到,復印機招標采購的產品包括黑白數碼復印機和彩色數碼復印機,按復印速度和配置分為6個品目,共有東芝泰格、京瓷、夏普、富士施樂、柯尼卡美能達、震旦、佳能、理光8家供應商投標,其中,有6家供應商投標了全部品目。投影機按光輸出(流明)分為4個品目,共有航天信息、戴爾、愛普生等6家供應商投標,其中3家供應商投標全部品目。傳真機招標采購的產品為收發兩用普通紙激光傳真機(適用公用電話線路),有航天信息、佳能、理光3家供應商投標。
據記者了解,本次國家稅務局系統復印機、傳真機、投影機政府采購項目招標與上一期相比,各項產品指標及招標范圍均保持一致。有變化的是投影機項目,為更好地滿足國稅系統采購單位的辦公需求,增加了2000流明以上這一品目。另外,從傳真機投標情況上看,投標供應商相對較少,只有3家,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傳真機正在逐漸被多功能一體機所取代;另一方面,投標人應在中國關境內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投標產品生產制造廠商或其授權的唯一代理商。
通過此次公開招標采購,采購中心將確定復印機、傳真機、投影機的中標供應商及中標價格,國家稅務局各級稅務機關將以中標價格為最高限價,在指定供應商處進行采購。中標供應商及其供貨商在采購協議有效期內為各采購人提供產品和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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