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出臺規定加強對政府采購監督管理
新華網江西頻道4月21日電 據南昌市財政局消息,南昌市對政府采購保證金和行政處罰、罰款上繳渠道做出了明確規定,該規定出臺將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活動的監督管理,有效規范政府采購活動。
據了解,在政府采購活動中,供應商出現政府采購相關規定和采購文件約定不予退還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情形,由政府采購代理機構、采購人按照就地繳庫程序,將不予退還的保證金上繳南昌市國庫;同時要求,政府采購相關方違反政府采購有關規定被財政部門處以罰款的行政處罰,由被處罰人按照就地繳庫程序將所罰款項上繳南昌市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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