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價格高、質量差、效率低”聊起
編者按:政府采購真的“價格高、質量差、效率低”嗎?其背后有哪些誤解或問題?價格、質量、效率難題如何攻破?在浙江省財政廳日前舉辦的財政干部講壇上,社會公眾代表、采購人代表和采購監管部門代表齊聚一堂,對以上問題逐一進行分析和探討。
本期嘉賓:
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 張旭東
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 陳梁
浙江音樂學院 賈佳
主持人:
浙江省注冊會計師協會 許宏印
從“價格高、質量差、效率低”聊起
政府采購真的價格高嗎?
主持人:近兩年,有兩件事備受公眾關注:一是社科院2013年發布的法制藍皮書,直指許多政府協議采購產品價高于市;二是去年下半年,湖北黃石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49萬元的預算采購150套制服。
陳梁:這兩個案例雖然不是發生在浙江,但對我們也非常具有警示作用。這些案件,表面上看,都是價格高,但實際上,產生的原因卻不盡相同。
第一,由于政府采購信息公開不充分、不規范,產生了誤解。
比如2003年社科院法制藍皮書舉的例子,說某地一臺電腦采購價高達9萬元,結果經核實,實際采購的是19臺電腦、4臺網絡打印機等,湖北黃石市食藥監督局天價制服也是如此。
第二,全面、辯證看待政府采購領域的腐敗問題。
政府采購作為一個市場行為,也遵循價格圍繞價值上下波動的規律,極少數專業領域的天價采購項目,確實存在競爭失靈情況,甚至存在尋租等腐敗行為,這給政府采購帶來極大負面影響。
這一方面顯示政府采購管理方式和理念還有提升空間,但另一方面,我們應全面、辯證地看待這個問題:首先,腐敗問題不是政府采購特有的問題,也不是因為政府采購才產生了這個問題。其次,在查處過程中,政府采購往往成為突破口,因為采購結果完全公開,可比對性也強;最后,部分媒體為吸引眼球,將政府采購作為看點進行炒作,這個需要正確認識。
主持人:那協議采購價格高怎么解釋?讓我們也聽聽采購人的看法。
賈佳:對于協議采購項目,其采購特點是“一次招標,全年訂購”。市場的波動會使協議供貨的價格同市場價格出現偏離,這個偏離有可能偏高或偏低。例如在IT行業,很多電子類產品是逐步跌價的,因此有時候會出現采購價高于市場價的現象;而空調等貨物,因為隨著鋼材的漲價或旺季的到來市場可能提價,所以其協議采購價格可能會低于市場價。
價格問題怎么破?
主持人:賈老師的話給我們打開了另一扇窗,旭東,談談你的看法。
張旭東:據了解,對政府采購價格高的抱怨,多發生在協議定點項目上,此類項目僅占采購總額的5%左右。為遏制部分協議供貨產品價格虛高的現象,2012年起,浙江財政廳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協議供貨價格問題專項整治活動:
第一,與“中關村電子產品價格指數”調查機構合作,取消了價格不透明、不可比的所謂“專供機”、大客戶機,入圍機型必須是市場主流機型和普通成熟機型。
第二,開放供貨商范圍,除廠商指定的各地供貨商外,只要能提供同類產品并經注冊入庫的商家均可參與交易,主動征集大型超市、賣場參與供貨,發揮“鯰魚效應”。
第三,建立由第三方價格調查機構每月一次的市場價格調查,以及與集中采購機構不定期抽樣調查相結合的價格監測機制,對入圍產品價格進行及時、有效監控,動態調整協議供貨價格。
第四,加強違約供應商的查處力度,并通過把供應商的履約誠信情況與下一期入圍條件掛鉤,引導供應商依法履約、誠信經營。
通過以上措施,基本實現了協議供貨價格“可查、可比、可控”,2014年,我省協議定點產品總體價格平均低于市場價4%左右。
主持人:相信大家現在對政府采購“價格高”的問題有了一定認識,但大家真正想看到其實是如何解決這些問題。
陳梁:3月1日施行的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給我們提供了不少“絕招”。
首先,推動實現政府采購信息橫向和縱向的深度公開。橫向公開體現在采購信息公開、采購文件公開、中標結果公開、采購合同公開、投訴處理結果信息公開五個方面;縱向公開則體現為,細化了上述各個環節信息公開的明細要求,形成格式化、模板化規范發布。
其次,加快政府采購標準體系建設。政府采購標準體系,除了大家知道的經費預算標準、資產配置標準,還包括工作流程標準和采購需求標準。
再其次,落實采購人的采購主體責任,加強內控機制建設。在分散采購項目中,盡可能限制采購人的權利,通過層層授權和委托,解決“用別人錢給別人買東西”帶來的責任心缺失問題。《條例》也進一步明確了采購人在采購需求制定、過程組織、合同簽訂、項目驗收等環節的權利。根據權責一致的原則,應明確采購人相對應的職責,并督促其建立完善內控機制。
最后,關于協議采購,我們還將試行批量集中采購,會同集中采購機構研究制定通用類產品的標準化采購需求,在吸收協議供貨和批量集采兩者優點的基礎上,探索適合浙江的通用產品采購模式。
解決質量問題還需“對癥下藥”
主持人:政府采購質量和售后服務問題也常為大眾所詬病,例如南京黑心棉、邵陽殘次課桌椅等,賈老師,同為采購人,你是否遇到此類現象?
賈佳:這個真沒有。其實我們最擔心的不是價格高,而是無法采購到合乎我們需求的物品,或者實際供貨與招標需求不符。
陳梁:我想先說明一下,采購價格和質量并不一定存在正比關系。拿采購需求環節來說,如果采購需求不明確,采購結果無論是高還是低,其結果都不會太好,所以財政部74號令提出“先提供或獲得明確需求、后競爭報價”的政府采購核心交易機制。要解決質量問題,得先找準癥結,對癥下藥。
主持人:現在你們解決質量問題用的是什么藥呢?
陳梁:癥結在于事前、事中、事后三個環節,當然是對癥下藥,嚴格把關。
事前,明確、合理設定采購需求,如果采購需求與實際需求不一致、不明確,或者本身存在很大漏洞,會為后續的履約糾紛埋下病根;事中,讓評審結果真實反映采購需求,目前,我們倡導以客觀分為主的評審,對于必須設立的主觀分,盡量予以量化,并規范自由裁量權;事后,嚴抓履約驗收環節,《條例》很好地解決了這個問題,其明確規定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采購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安全標準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書,承擔驗收責任。
賈佳:陳梁說得很對,但采購人也有自己的苦衷,對于我們高校來說,很難把控招標過程和結果,如果有供應商以不誠實投標來獲取了中標資格,后尋找各種理由推脫服務責任,而我們的采購任務很緊急,返工和追責成本都太大,往往也就將就收貨。
陳梁:采購人可能會感到委屈,這也是實際情況。但反過來說,如果一味縱容這些行為,會形成劣幣驅逐良幣的現象。做到這點很難,但必須做好。
第一,既要樹立采購主體意識,又要善借外力。在市場調研等基礎工作中,如果采購人不具備條件,需要借助專家等。同時,在驗收時也可聘請專家、第三方機構參與驗收把關。
第二,提早計劃,合理安排采購時間。多數采購項目是可以提前預見,提早做好準備工作并及早啟動采購的。
第三,及時溝通,形成合力。一旦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問題,除了跟單位領導匯報外,也可及時向采購中心、財政部門反映,同時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對不誠信供應商,我省2010年專門出臺了《政府采購供應商誠信管理辦法》,對供應商履約等誠信情況實行動態、量化考核,獎優罰劣,并將誠信狀況引入采購評審之中。
張旭東:我補充下,對于供應商不誠信的問題,采購單位必須接受這個現實,即便在市場經濟中,也不是100%的合同都能按約履行。“常在江湖飄,哪有不挨刀”,只能是怎樣少挨刀,對于我們監管部門來說,就是要加強行政監管。對于采購人來說,不僅要完善需求,還要做好履約驗收工作。最重要的,對于真正發生的嚴重違約情形,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磨刀不誤砍柴工
主持人:政府采購還有一道難邁的坎,就是為什么采購周期如此之長,是政府采購磨洋工還是其他原因?
賈佳:實施政府采購法的目的不光是要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還要促進廉政建設,以及落實一些政策功能等,這些我們都可以理解。
張旭東:謝謝賈老師的理解。確實,政府采購招標中,為了更加規范,有些時候是要犧牲一些效率。以公開招標為例,除了前期的項目立項、預算編制、市場調研的時間,還有20天的等標期等時間,整個流程下來一般不少于40天。如果中間碰到采購失敗、供應商質疑投訴等事情,采購周期會更長。但正如賈老師說的,這是為了規范而適度犧牲的效率。
那這個中間有沒有可以提升的空間呢?仔細分析還是有的,比如:
第一,采購單位內部協調審批時間,剛才主持人提到的電腦協議采購,我們基本上是立等可取的,為什么還要花這么長時間,可見內部審批上應該還有提升空間。
第二,采購單位、集中采購機構、財政部門可否及早規劃,避免年底突擊花錢情況發生,合理分配采購計劃。
第三,集中采購機構是否可以真正集中起來,減少分散采購項目的代理。
第四,采購方式選擇上是否科學,對一些小項目,不一定非要公開招標,可以使用非招標方式。
陳梁:還有我們正在進行的全國首個政府采購云平臺的開發建設工作,這也是提高效率的舉措之一。
第一,政府采購工作流程的標準化、信息化。我們知道,信息化的前提是標準化,標準化的主要內容是模板化。無論是標準化還是模板化,在軟件開發之前,必須先梳理明確包括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財政等各政府采購當事人的職責。
第二,構建政府采購云平臺,引入互聯網技術,大力推進網上超市、網上競價、電子招標(采購)平臺的建設,讓政府采購效率插上互聯網的翅膀飛起來。
第三,對于通用類的集中采購項目,正在研究預估采購量,采取團購或包銷等提前采購的方式。
主持人:陳梁剛才提到互聯網,當下,“互聯網+”這個詞很熱,我想,咱們政府采購能不能也引入這個“+”,從而破除漫長等待期,實現立等可取?
賈佳:現在是一個互聯網時代,電子化采購、互聯網+政府采購是我們今后的一個趨勢,我們現在實行的在線詢價采購、網上超市等可以說都在朝著這個方向邁進。
陳梁:謝謝賈老師的點贊。實踐中,電商模式有很多不同類型,大致可以分成三類:第一類主要為私人采購服務,是自由交易的零售平臺,例如淘寶網、京東等;第二類是批發采購平臺,可以細分為企業集團采購服務平臺,如1688等,還有一種是為私人采購服務的批發采購平臺,如聚劃算等;第三種是為生產型企業服務的供應鏈管理平臺,如豐田汽車、綠城電商等。
政府采購兼具三者特性,又具有法定性、權威性、公益性等不同特點,所以不能照抄照搬,最好能結合自身特點,揚長避短。目前,我們正在與這些成熟的電商開展合作,推出網上超市、網上競價、電子招投標等采購方式,積極探索形成適合浙江的“互聯網+政府采購”模式,不過任務艱巨,當然前途也很光明。
從左至右分別為:張旭東、賈佳、陳梁、許宏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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