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級采購項目“提速換擋”
洛陽市級采購項目“提速換擋”
簡化采購流程,要求采購單位按規定辦理采購項目前期手續,規范采購合同簽訂、法律審核等工作
本報訊 河南省洛陽市近日推出多項措施,加快推進市級政府采購項目的實施進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更好地發揮財政宏觀調控的作用。具體包括要求采購單位早謀劃、早計劃、早啟動政府采購項目,完善申報審批程序,簡化采購流程,強化采購單位主體責任地位等。
該市提出,采購單位應提前謀劃,協作配合,辦理采購項目前期手續。每年10月起,市財政局原則上不再受理年初預算安排的政府采購項目的采購申請。年度預算執行中追加的政府采購項目(包括上級財政資金安排的政府采購項目),預算單位應在市財政局下達預算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啟動政府采購程序,申報政府采購計劃。
需要辦理前期審批手續的項目,采購單位應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投資計劃等前期審批手續提交市財政局對口業務科室。如果采購項目可提前或同步辦理政府采購計劃備案、投資評審的,市財政局相關科室之間、市財政局相關科室與采購單位之間應相互協作配合辦理相關手續,加快項目推進。已落實資金的緊急項目,業務科室和政府采購科可提前辦理政府采購計劃備案。需要市財政局投資評審中心評審的項目,評審中心一般在10個工作日內出具招標采購預算控制金額(從采購單位送交評審所需完整資料的時間計起);特殊緊急項目,采購單位在委托定點工程造價咨詢機構編制工程量清單和招標采購預算的同時,可先將完整的施工圖報評審中心,提前進行評審,評審中心一次性告知采購單位需補充送審的資料及時限。待應送審的資料完善后(包括前期審批手續),評審中心方可向采購單位提供工程量清單和招標采購預算控制金額通知書。
在簡化采購流程方面,該市規定,預算金額在1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項目,以及200萬元以下的工程項目,采購單位可選擇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三種非招標采購方式快速采購。預算資金在100萬元(含)以上的貨物和服務項目,以及200萬元(含)以上的工程項目(指依法不進行招標的工程),需要采取上述非招標方式快速采購的,應按照《洛陽市財政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市級政府采購管理 規范非招標采購的意見》,盡早辦理相關手續。
市財政局相關業務科室對采購單位通過洛陽市政府采購網申報的填報正確、要素齊全的采購項目計劃申請,在1個工作日內審核采購項目及資金,予以通過。政府采購科對于相關業務科室已審核通過的項目,在1個工作日內對填報正確、要素齊全的予以備案通過。
此外,該市還要求采購單位強化主體職責,提升業務操作水平,規范采購合同簽訂、法律審核、公告和備案工作。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合同簽訂和審核制度。依據合同法、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采購合同模板,以及采購文件、中標人投標(響應)文件和中標(成交)通知書等簽訂政府采購合同。采購合同的法律審核可由采購單位主管或兼管法制工作的科室負責審核,也可聘請律師事務所或法律顧問審核。除涉密項目外,應按照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財政部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通知》等規定公開采購合同。按照財政部關于加強政府采購事中和事后監管的要求,政府采購科將不定期抽查合同公告、合同備案等情況,對不規范的,將在洛陽市政府采購網進行通報。(趙偉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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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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