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三百二十九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政府采購信息公告
(第三百二十九號)
根據《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19號)的相關規定,現將本機關對“海關金關工程二期上海青浦核心應用處理節點機房建設采購項目”(編號:PCMET-15109G595)作出的投訴及監督檢查處理決定公告如下:
一、相關當事人名稱
投訴人:上海壹杰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南路2250號B座6樓
被投訴人:上海海關
地址:上海市中山東一路13號
被投訴人:上海浦成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商城路618號良友大廈8樓
二、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上海浦成機電設備招標有限公司就“海關金關工程二期上海青浦核心應用處理節點機房建設采購項目”(編號:PCMET-15109G595)作出的質疑答復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投訴事項為:投訴人認為采購人代表在評標現場發表傾向性言論,非法干預、影響評標過程和結果。本機關依法受理調查,并作出了投訴及監督檢查處理決定。
三、處理結果
經審查,本機關作出處理決定如下:
根據《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令第20號)第17條第二項規定,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駁回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36條第二項和《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財政部第20號令)第19條第一項規定,中標結果的產生過程存在違法行為,決定采購行為違法,責令采購人重新開展采購活動。
責令代理機構對未按規定組織評標活動的行為進行整改。
對本項目評標專家的違法行為另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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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 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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