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特困人員救助要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
民政部:特困人員救助要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
中新網2月23日電 民政部社會救助司司長劉喜堂今日回應“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城鄉統籌”時表示,凡是符合“三無”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都可以納入救助供養范圍,要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
民政部舉行新聞發布會,解讀《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相關情況,并答記者問。
劉喜堂指出,城鄉統籌一直是近一個時期以來社會政策,特別是民政領域參與制定的相關的社會救助政策中非常重要的理念,在這次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意見中也體現了這個原則。
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在制度設計上或者政策目標上來講,跟過去相比體現了城鄉統籌。過去農村是實行五保供養政策,城市的“三無”人員是納入低保政策進行保障的,這次通過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把城鄉人員統籌到一個制度里面去。
第二,在對象方面,無論是城鄉,凡是符合“三無”的老年人、殘疾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都可以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的范圍,要做到應救盡救、應養盡養。
第三,在提供服務的內容上包括辦理的程序上,都體現了城鄉統籌的這樣一個原則,都是一體化的安排。在標準上也是這樣,按照新的《意見》規定,標準分為基本生活的標準和照料服務的標準,對城鄉的“三無”人員都是一樣的,當然也要考慮地區的差異和城鄉的差異。
另外,在資金保障方面,也體現了城鄉統籌的原則。過去在建立低保制度的時候,農村低保制度是一個資金池,城市低保制度也有資金安排渠道,農村五保也是單獨的資金安排,這次建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也是要求建立統一的資金保障渠道。在供養服務的形式上,供養服務分為分散供養和集中供養,無論是城市的“三無”對象還是農村的“三無”對象,都是通過這樣兩種形式給予保障的。
責任編輯:LI 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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