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類】深圳今年開出12張政府采購罰單
本報訊記者周黎潔報道 截至目前,深圳市財政局今年共開出12張政府采購行政處罰決定書。12家違法、違規供應商被處罰。
根據深圳市政府采購網公布的處罰決定書顯示,在12張罰單中,因投標時提供虛假材料而受到處罰的供應商有7家,因存在圍標、串標行為而受到處罰的供應商有3家,因放棄中標資格或中標后拒絕簽訂政府采購合同而受到處罰的供應商有2家。在受到處罰的12家供應商中,有9家供應商因其違法、違規行為被列入供應商不良行為記錄名單,并被分別處以6個月到3年的禁止參加當地政府采購活動的處罰。另有3家供應商因投標響應時只提交技術人員的證書復印件而無法提供原件予以核實,根據《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第48條第1款第(一)項的規定,被分別處以投標金額的2%—4%的罰款。
此外,記者發現,對于圍標、串標行為,以及無故放棄中標資格、遲遲不愿簽訂政府采購合同等行為,除了將違法、違規供應商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處以相應時間的禁止參加當地政府采購活動的處罰外,還視情節嚴重性,分別處以沒收保證金或相當數量罰金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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