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撕下保密項目的假標簽
本報訊 記者 吳敏 通訊員 廖桂林 報道 一些單位給采購項目貼上“涉密”的標簽,混淆涉密與非涉密項目,企圖逃避政府采購監管。對這種行為,四川省巴中市出臺了《關于加強涉密采購項目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加強了對涉密采購項目的管理。
《關于加強涉密采購項目管理的通知》由巴中市財政局與市保密局聯合下發。巴中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科相關負責人道出《通知》出臺的目的:“《政府采購法》第85條規定,對涉及國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購,不適用本法。因此,有些單位為了逃避政府采購監管,就以這條規定為借口,給一些項目貼上涉密的標簽,鉆法律的空子。為堵上這個口子,我們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通知》最大的亮點是通過采購單位成立涉密采購項目領導小組,加強對涉密采購項目的監督管理。嚴格杜絕個別單位將不屬于涉密項目所屬設備、設施納入涉密項目打捆申報,逃避政府采購監管的不良現象。《通知》要求,各采購單位應對申報的涉密項目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單位保密機構應切實承擔起保密初審責任。對此,巴中市財政局政府采購科相關負責人解釋道:“以前對涉密項目報給保密局批準,但《通知》明確要求各采購單位必須成立涉密采購領導小組。”并要求財政、監察、保密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和協調,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涉密采購項目的監督和檢查,對違法違規行為堅決予以查處。
《通知》對涉密與非涉密項目進行了嚴格界定。要求各采購單位應根據國家保密政策的相關規定,準確劃分涉密與非涉密項目,不得將非涉密項目作為涉密項目申報。《通知》還要求各采購單位應據實填制《巴中市市級單位涉密采購項目認定申報表》,另附相關證明材料、實施方案以及該項目具體采購設備設施清單,經申報單位保密機構和單位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報市保密部門。保密部門收到單位的申報表后,對申報項目進行認真審核,對非涉密項目以及不屬于涉密項目所屬設備設施予以剔除。
另外,對于保密部門認定為涉密的采購項目,《通知》要求采購單位應向保密部門報送該項目具體實施方案,經保密部門審查同意后,由具有涉密資質的供應商進行施工建設,并經保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未經保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的政府采購項目,財政部門不予審批資金用款計劃和資金支付申請。在項目采購全部結束后,將所有采購文件報財政部門和保密部門備案。
《通知》實行時間雖然不長,但目前成效初顯。據該負責人稱,目前巴中市各單位的涉密項目申報嚴謹許多,不像以前那樣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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