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節能:合同能源管理的又一推手
本報記者 孫善臣
繼國務院出臺加強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發展節能服務產業等多項利好政策之后,財政部、住房城鄉建設部日前聯合印發的《關于進一步推進公共建筑節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成為推動合同能源管理這一新型節能機制“落地”的又一推手。
政策“組合拳”
《通知》指出,各地要在公共建筑節能改造中大力推廣運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要加強第三方的節能量審核評價及建筑能效測評機構能力建設,充分運用現有的節能監管及建筑能效測評體系,客觀審核與評估節能量。要將重點城市節能改造補助與合同能源管理機制相結合,對投資回收期較長的基礎改造及難以有效實現節能收益分享的領域,主要通過財政資金補助的方式推進改造工作。在節能改造效果明顯的領域,鼓勵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進行節能改造。
對此,中國節能協會節能服務產業委員會秘書長趙明表示,《通知》的出臺對于合同能源管理在公共領域的發展具有積極的激勵作用。中央財政對于公共建筑節能改選進行適度補貼,將有效刺激公共建筑業主節能改造的積極性,為合同能源管理發展提供了更大的市場發展空間,更有助于節能服務公司去實施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同時,此次出臺的補貼政策與之前國家合同能源管理項目財政獎勵政策形成有效的政策“組合拳”,既激勵公共建筑業主積極實行改造,又鼓勵節能服務公司加大實施力度,這無疑將大大加速合同能源管理的發展。
“財政補貼公共建筑節能具有四兩撥千金的作用。”趙明認為,20元/平方米的財政補貼的意義并非只是補貼力度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國家對于公共建筑節能意識和市場的引導和培養。
政采突破口
“這是首次國家專門針對公共建筑進行節能補貼。”趙明表示,之前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對公共建筑節能的實質性作用并不明顯,而此次具體地有針對性地進行補貼,其作用將非常明顯。
公共建筑節能是公共機構節能的重要組成部分。趙明認為,推進公共建筑節能使公共機構率先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有了更為具體的載體,這也為政府采購領域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肥沃的土壤。她表示,目前,政府采購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恰逢其時,從相關政策、技術、體制等方面都已做好了準備,公共建筑節能是政府采購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很好的突破口。大的框架有了,接下來就需要進一步細化如何在政府采購領域將合同能源管理具體實施。
事實上,財政部2011年政府采購工作要點中早已提出,加大對服務類采購項目的實施力度,爭取將更多的公共服務、專業服務等傳統服務項目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積極探索合同能源管理、云計算等新型服務業態的政府采購工作,不斷拓展服務類采購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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