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水長流做百年企業
■本報記者 周黎潔
作為一家和《招標投標法》一同成長起來的、同時又歷經了政府采購制度的建立和全面發展的社會代理機構,湖南國聯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聯”)的品牌在許多重大項目中留下了身影,不少經典項目的成功做法和技術資料被業界廣為采納,可謂享譽湖南市場。
而對于董事長趙虹來說,今年是她從事招標業務20周年。20年來,趙虹一直滿懷激情和斗志。在她看來,政府采購制度的蓬勃發展讓國聯迎來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和廣闊的發展前景。
《中國政府采購報》:有人說,社會代理機構要在業主和法律之間尋找平衡,您是否認可這個觀點?您怎么面對采購人的不合理要求?
趙虹:這個觀點不能簡單地說對或錯,我認為關鍵要看尋找到的這個“平衡點”是否符合法律規定。面對采購人,很重要的一點是,采購代理機構首先要擺正自己的位置。
國聯對自己的定位是“專業的招標咨詢服務機構”,我們不是替采購人走招標程序的公司,我們是以自己對招標采購制度的了解、對國家政策的掌握,來為采購人提供專業的咨詢服務的。這是一種智力服務。
要說哪個項目采購人沒有想法是不符合邏輯的。有些想法確實不合理。我們會用法律、實例和他們解釋清楚。這是采購代理機構的職責。這是為業主負責、為自己負責。
《中國政府采購報》:假如業主的意志和法律規定對立呢?您選擇做業主的代言人還是做法律的執行人?
趙虹:說實在的,不替業主著想,公司可能就沒有業務可做。但是法律的紅線是不能踩的,守法這個底線是一定要堅持的。我們可以選擇不做,但從來不鋌而走險。我一直堅持一個觀點,采購代理機構不能自己把自己的位置丟掉了。不做一個項目可能暫時會失去一些東西,但是從長遠看,你收獲了口碑、創造了品牌。代理機構的權威恰恰來自于遵紀守法,來自服務和專業。
這些年來,我們始終把為采購人服好務和社會效益放在第一位,認真負責地在法律范圍內行使代理權。可以說,國聯不是湖南省招標代理機構中規模最大、承接項目最多的公司,但是這么多年來我們收獲了榮譽,得到了領導的支持和業主、供應商的信任,我們很珍惜。
《中國政府采購報》:您認為國聯能夠收獲今天,歸功于什么?
趙虹:我認為最重要的是理念,我們始終堅持“誠信守法、規范服務”的理念。可以說“誠信”讓我們走得從容,“規范”使我們感到淡定。
我不喜歡“做大做強”的說法,國聯一直堅持的是細水長流的經營風格。公司首先要營利、要生存,但同時要營造良好的環境和文化。正因為我們長期恪守質量管理觀,多年來一直保持相對穩定的業務增長率和愛崗敬業的團隊,沒有大起大落,我們倡導的是“持續穩定的服務”。
《中國政府采購報》:怎么理解誠信和規范?
趙虹:誠信是企業踐行社會責任的一種體現。對業主講誠信,就是以高效的責任意識,向其提供質量、進度、價格、結果最大化滿意度的服務;對供應商講誠信,就是公平、公正地組織招標;對評審專家講誠信,會使他更具責任心;對監管部門講誠信,就是自覺地執行法律,接受監督。
而規范是代理機構的立身之本。簡而言之,就是按制度辦事,以制度管人。
《中國政府采購報》:您怎么看供應商的質疑、投訴?
趙虹:政府采購的爭議伴隨著政府采購制度的建立就開始存在了。近年來進入了高峰期,并呈現復雜化發展。
面對供應商的質疑,國聯有14字方針:重視質疑不推諉,堅持原則不遷就。我們堅持從內部著手,從接受委托開始就考慮是否會被質疑,不能做的堅決不做。如果質疑的問題確實屬于公司員工的責任,我們堅決懲罰分明。
《中國政府采購報》:國聯是“老字號”,您是“老招標人”,對未來的招標代理市場您有何建議?
趙虹:近年來,隨著代理機構數量的成倍增加,難免良莠不齊,由此帶來關于代理機構的爭議不斷。代理機構該如何發展、向何處發展?我認為,只有靠依法依規,誠信服務,創立自己的品牌,未來才有生存和發展的空間。
根據幾年來我們在實踐中遇到的情況,我想提幾點建議:一是迫切希望《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盡早出臺。一些法律本應規定而未規定或者規定不具體,使得采購人、代理機構及供應商難以適應,更導致監管部門難以監督,增加了質疑投訴的機率,降低了采購效率。二是建議建立政府采購誠信報告制度,實行執業任職資格制度,構建較高的準入機制。在工程建設領域,投標人提供虛假信息已成為潛規則,政府采購供應商圍標、串標現象時有發生,追究其原因,是對違規行為追究力度不夠。三是希望規范代理機構收費行為。由于代理機構間惡性競爭,互相壓價,使得按國家規定收費得不到支持,而暗地里亂收費卻無人查處,加之場地等成本的增加,代理機構在虧損或微利從事采購代理。
我想,任何一項事業在發展中,難免有泥沙俱下時產生漩渦波瀾的階段,只要堅持誠信激勵、失信懲戒,就能共同營造出一個和諧的招投標市場。
責任編輯: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