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定期考核代理機構從業人員
本報訊 近日,青島市財政局發出2010年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業務水平考試的通知,從2010年起,每年5月將召集一次全市代理機構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考試,不合格人員及單位將受到暫停政府采購代理業務的處罰。
據記者了解,通知要求參加考試的代理機構報名考試人數不得少于5名,考試合格率不得低于70%,不達要求者將被暫停政府采購代理業務。此次考試將增加近期新頒布的政府采購相關法規,實務考核部分占筆試總分的30%,考試合格者持《青島市政府采購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業務水平考試合格證》上崗。(陳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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