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48名原省部級以上干部去年被公訴
最高檢:48名原省部級以上干部去年被公訴
新京報
昨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作工作報告。報告顯示,去年檢察機關依法對王珉等21名原省部級干部立案偵查,對令計劃、蘇榮、白恩培等48名原省部級以上干部提起公訴。
去年全年共批準逮捕各類刑事犯罪嫌疑人828618人、提起公訴1402463人。
報告連續4年反思冤假錯案
在查辦職務犯罪方面,去年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職務犯罪47650人,其中原縣處級干部2882人、原廳局級干部446人。依法對王珉等21名原省部級干部立案偵查,對令計劃、蘇榮、白恩培等48名原省部級以上干部提起公訴。在征地拆遷、社會保障、涉農資金管理等民生領域查辦“蠅貪”17410人。
昨日,最高檢工作報告中提到了聶樹斌案,稱對最高人民法院提審的聶樹斌案,最高人民檢察院成立專案組深入調查,明確提出原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應當依法改判無罪的意見。
對向檢察機關申訴的譚新善案、“沈六斤”案、李松案、劉吉強案、楊德武案等重大冤錯案件,最高人民檢察院和甘肅、天津、吉林、安徽等省市檢察院認真審查,依法提出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人民法院依法再審改判無罪。
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表示:“深刻反省檢察環節自身把關不嚴的沉痛教訓,著力健全冤錯案件發現報告、審查指導、監督糾正、賠償問責等長效機制。”
記者注意到,近4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中都談到了冤假錯案的問題。2016年出現在最高檢工作報告中的是“陳滿故意殺人放火案”“錢仁風投放危險物質案”“許金龍等4人搶劫案”“楊明故意殺人案”;2015年的工作報告提到“呼格吉勒圖故意殺人、流氓案”等4起案件;2014年則是“張氏叔侄強奸殺人案”。
山東非法疫苗案已起訴291人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檢察機關共查處違紀違法檢察人員474人,嚴肅追究121名領導干部失職失察責任。
對于此前備受社會關注的龐紅衛等人非法經營疫苗案,最高檢的工作報告也披露了最新進展,即最高檢在案件曝光后進行掛牌督辦,山東、河南、河北等地檢察機關加強與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銜接,目前批準逮捕355人,已起訴291人,立案查處失職瀆職等職務犯罪174人。
哪些大要案寫進報告?
周世鋒等顛覆國家政權案
艾汪全等74人故意殺人偽造礦難騙取賠償金系列案
甘蒙“8·05”系列強奸殺人案
營口運鈔車被劫案
“徐玉玉案”
“e租寶”“中晉系”等案
徐翔等操縱證券市場案
令計劃、蘇榮、白恩培案等
聶樹斌案、譚新善案等
龐紅衛等非法經營疫苗案
焦點
偵查職務犯罪人數降12.2%
2015年,全國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40834件54249人。2016年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47650人,同比下降了12.2%。這一變化背后的原因是什么?
最高人民檢察院辦公廳主任、新聞發言人王松苗解釋稱,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立案標準發生了變化。
2015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貪污罪和受賄罪的定罪量刑標準,將犯罪的情節和數額綜合確定為定罪量刑標準。“兩高”后來出臺司法解釋,將貪污罪、受賄罪數額較大的起刑點由5000元上調至3萬元。
據王松苗介紹,過去3萬元以下的案件占到反貪辦案總量的20%左右。因此,去年職務犯罪立案數的波動是在正常范圍之內。
最高檢報告8提“檢察監督”
今年的最高檢工作報告先后8次提到“檢察監督”,包括“大力加強檢察監督”、“全面強化刑事檢察監督”、“積極探索行政檢察監督”等。記者梳理發現,最高檢2016年的工作報告中,“檢察監督”出現了2次,2013-2015年的報告中均沒有提到。
對于這一變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何家弘告訴新京報記者,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試點的推進,檢察機關面臨重新定位的問題。
“檢察機關是法律監督機關,監督權的實現以往很大程度上依賴于職務犯罪偵查職能。”何家弘認為,隨著國家監察體制改革推進,檢察機關的反貪、反瀆等機構都要進行轉隸,雖然檢察機關仍保留偵查監督職能,但只保留這一職能,與檢察機關作為法律監督機關的定位不是很相符。所以最高檢希望從其他方面來加強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能,就是要拓展監督的領域,這也是報告透露出來的一個信息。
熱詞
電信詐騙
批準逮捕電信網絡詐騙犯罪19345人
校園安全
依法懲治校園暴力犯罪,起訴4604人
食藥安全
起訴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11958人
環境保護
起訴破壞環境資源犯罪29173人
(本版采寫/新京報記者 王夢遙)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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