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近期將出臺 四個方面促進汽車消費
汽車銷售管理辦法近期將出臺 四個方面促進汽車消費
□記者 林遠 孫韶華 實習生 李啟源 北京報道
記者23日從商務部獲悉,為了打破品牌授權銷售單一模式,加快構建共享型、節(jié)約型、社會化的汽車流通體系,激發(fā)汽車市場活力,近期將出臺汽車銷售管理辦法。
據商務部新聞發(fā)言人孫繼文介紹,今年1至2月,我國汽車銷售445.9萬輛,同比增長8.8%,比去年全年增速回落4.9個百分點。這主要是受2016年新車銷售快速增長抬高基數,以及小排量乘用車購置稅優(yōu)惠政策力度減弱等因素影響。下一步商務部將從四個方面促進汽車消費。除了出臺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外,還要充分釋放二手車市場的消費潛力,商務部、公安部和環(huán)境保護部近日聯(lián)合發(fā)文,要求各地全面取消二手車限遷政策;復制推廣汽車平行進口試點經驗,優(yōu)化汽車市場供給,強化售后服務保障,更好地滿足多樣化消費需求;修訂《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推進行業(yè)轉型升級發(fā)展等。
四年前,媒體上關于汽車產業(yè)壟斷現(xiàn)象曾有過一場熱烈討論。彼時,多家媒體質疑部分高端進口車型的國內和海外市場價格存在不小的落差,在整個銷售環(huán)節(jié)中廠家?guī)缀酢蔼毎浴绷苏麄€利益鏈條。之后中國汽車維修協(xié)會發(fā)布的國內常見車型“零整比”更是令人咋舌,其中“更換某款奔馳轎車所有配件的花費可購買12輛新車”的案例成為當時中國車市的一個熱點話題。很多專家把矛頭直接指向2005年出臺的《汽車品牌銷售實施管理辦法》,認為其規(guī)定的汽車品牌授權經營模式賦予了汽車生產廠商過多的管理銷售系統(tǒng)的權力,是造成壟斷的癥結。
“由于汽車流通領域長期存在品牌商授權4S店經營的縱向壟斷經營模式,品牌商話語權過強導致了4S店之間的競爭不充分,從而使汽車價格處于賣方壟斷的市場格局,進而制約了消費需求潛力的釋放。”中國貿促會研究院國際貿易研究部主任趙萍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這也正是迫切需要供給側改革解決的體制性問題。打破品牌授權壟斷,促進汽車平行進口的發(fā)展,就會使汽車流通市場競爭更加充分。
據了解,本次隨著汽車銷售管理辦法開始實施,現(xiàn)行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實施辦法》也將同時廢止。一位知名品牌經銷商人士告訴記者,汽車銷售管理辦法將改變車企在汽車流通環(huán)節(jié)一家獨大的話語權,更打破了原有的利益鏈條格局。雖然該辦法能否落地實施,車企能否認同并執(zhí)行還有待觀察,但辦法的出臺在一定程度上將有效保護汽車經銷商的利益,未來一些進口汽車的價格也將回歸理性。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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