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云一分錢中標,如此“任性”不應縱容
【一家之言】
騰訊云一分錢中標,如此“任性”不應縱容
■ 張澤明
騰訊云以1分錢中標預算為495萬的廈門市信息中心政務外網云服務項目,此舉迅速引燃了公眾和媒體的熱情,也引來諸多評議。
無論中標與否,騰訊云都已經成功吸引了輿論眼球。不過無論從政府采購的規則,抑或是從云服務建設的角度來看,這樣一起超低價投標的“行為藝術”,理應被否決。
政府采購視角下的1分錢投標
從政府采購監管層面分析,此事件涉及兩個問題:一是騰訊云是否低于成本投標?二是如果低于成本投標,依法應當如何處理?
先看成本問題,之前有媒體指出,騰訊云此次提供的僅僅是云服務,由于其自有云服務已經成型,新增云服務相當于在自己已有的云上新增一個用戶,成本投入幾乎可忽略不計。事實是否如此呢?
在云服務的建構上,一般分為公有云和私有云建設。公有云的硬件所有權均屬于云服務商,而使用權可以分給海量用戶,這樣每個用戶的使用成本可以攤薄。即便如此,公有云的成本也不可能做到低至一分錢。我們不妨大致看一下主流云服務商的市場報價。
另一種就是私有云建設,適合于用戶對于數據安全性比較敏感的情況。這樣云服務商會提供云硬件建設、軟件搭建的一攬子私有云建設方案,軟硬件投入較高,再加上人工與管理成本以及利潤,報價必然較高。
該項目采購文件要求投標人所投云平臺須落地于廈門市行政區劃范圍內的數據中心,保證本次云平臺和廈門市信息中心已有的云平臺互聯互通互操作即可。因此無論是私有云和公有云的建設方案均能滿足需求。
但即便供應商可以使用公有云建設方案降低報價,但僅憑招標文件要求云服務商需“提供從專有云數據中心機房到市信息中心機房的4條2芯裸光纖(每條均具備萬兆傳輸帶寬);傳輸線路接口應為光口”,且專有云平臺“僅限于電子政務業務部署使用,禁止投標人未經采購人許可將專有云平臺資源提供給其他用戶使用”,報價也絕不會低至一分錢。以上均為招標文件*號條款要求,不滿足要作為無效投標處理,騰訊云斷不能繞過這些成本。
綜上所述,騰訊云1分錢報價為低于成本報價毋庸置疑。
再來看第二個問題,法律之析。
關于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低于成本報價的處理,在法律上一直是一個相對模糊的地帶,現行明確關于約束低于成本報價的規范性文件主要為招標投標法及其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投標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報價競標,也不得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虛作假,騙取中標。”《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一條第五項進一步規定:“投標報價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標文件設定的最高投標限價”,評標委員會應當否決其投標。針對廈門的這個項目,對于騰訊云的報價,評標委員會可以據此認定騰訊云不具有中標資格。
之前有觀點認為,可以依據《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財政部令第18號)來認定騰訊云低于成本無效,我認為該觀點適用規范性文件是錯誤。財政部令第18號五十四條規定:“采用最低評標價法的,按投標報價由低到高順序排列……評標委員會認為,排在前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的最低投標價或者某些分項報價明顯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響商品質量和不能誠信履約的,應當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提供書面文件予以解釋說明,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否則,評標委員會可以取消該投標人的中標候選資格,按順序由排在后面的中標候選供應商遞補,以此類推。”由于此次招標采用綜合評分法,因此財政部令第18號上述規定并不適用于本項目。
騰訊云“四兩撥千斤”的投標策略
騰訊云以如此低價投標,當然是有其獨特的自身考慮。
其一就是提高騰訊云服務的知名度。
根據IDC的數據,2015年中國公有云市場,阿里云在中國公有云市場排名第一,市場份額達到31%,其次是中國電信的13.1%和中國聯通的7.6%。2016年中后期,騰訊云才逐漸在市場上有聲音。公有云市場的各大服務商市場份額與利潤,當前尚沒有較為明確的數據,但騰訊云屬于這個市場的后來者卻是不爭的事實。
IT市場基本服務常年供給過剩,在“酒香也怕巷子深”的今天,產品品質固然重要,品牌更是各家IT供應商不可小覷的因素,有時甚至是決定性因素。騰訊云此次如此出手,如果能中標,贏得政府大單當然能夠提升企業知名度。即使不中標,提升騰訊云知名度也未嘗不可。最重要的是,低于成本報價按照現行法律,只是報價策略,并不違法,企業并無法律風險,也無道德風險。
其二就是信息產品全生命周期不平衡報價使得超低價投標未必無利可圖。
不平衡報價應用在建筑工程領域,慣常做法往往是將在實際建設過程中工程量可能增加的部分,暫定報價時報一個較高的單價,以便在工程結算時獲得較高利潤。在工程招投標領域,對于投標人的非平衡報價,無論是在理論研究還是實踐的制約方式上均相對完善。而在信息技術服務采購方面,從信息技術全生命周期研究不平衡報價,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踐均尚顯單薄。低價拿到信息工程建設大單,然后靠維保或者技術升級吃個盆滿缽溢,是不少IT廠商的固有打法。對此財政部門也有清醒的認識,在具體實務監管上對IT維保采用單一來源采購的方式的進行嚴格監督,但相關規范性文件一直還在審慎研究之中。
騰訊云的這次報價,如果中標,無非也是信息產品全生命周期非平衡報價的一次重演。不過由于此次招標文件中約定,五年內如果供應商再次中標,其服務不得高于本次報價的水平,這會稍微抑制下此次云服務中不平衡報價的預期盈利。
政采云服務市場惡性競爭已現端倪
2017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仍然提到要加快大數據、云計算的應用。隨著云計算、大數據進入國家視野,政采市場上云服務的競爭日趨白熱化。中國移動1元中標溫州市府辦政務云平臺招標、騰訊云服務1分錢中標均是這種市場壓力的體現。
跌破成本的政采云服務市場注定不是健康的市場。以低價作為噱頭的云服務,還當真是足額保質的嗎?最近西安地鐵采用劣質電纜線事件的曝光,涉事的供應商陜西奧凱電纜有限公司就是采取低價中標,然后降低電纜質量來牟利。賠本賺吆喝的“騰訊云們”,不得不讓人產生其降低云服務質量的擔心。即便“騰訊云們”保質保量地完成了此政務云項目,對比其在企業云服務市場上的報價,其在政府采購市場上是否存在著追求壟斷的居心,讓人警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第一款規定:“經營者不得以排擠競爭對手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價格銷售商品。”如果任由“騰訊云們”報價如此“任性”下去,不僅是縱容不正當競爭,從長遠看,整個云服務市場的供給質量與層次也非常可能被拉低。
數據來源:站長之家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