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積極推進“放、管、服”改革
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積極推進“放、管、服”改革
本報訊 面對公眾對政府采購領域“價格高”“效率低”等詬病,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今年以來加大“放”的力度,強化“管”的能力,提升“服”的水平,激發干部隊伍活力,強化內部監管,優化服務,不斷提升工作水平。
在激發干部活力方面,一是進一步完善采購代理協議,明細采購各方當事人主體責任,強化采購人采購需求制定、履約合同驗收權利與責任。二是進一步梳理各崗位職責,將工作要點進行細化與分工,明確各層級權利與責任。中心重大舉措與制度的制定,聽取和征詢全體干部意見,充分發揮干部主觀能動性。三是細化落實各項工作責任。建立工作要點任務清單、巡視整改任務清單、黨支部會及主任辦公會議定事項清單,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督辦,將完成情況予以中心內網公示,并作為選拔評優的依據。
在放管結合,強化內部監管方面,一是建立完善的內部監督管理制度,如“三重一大”事項決策制度、采購文件編制審核制度、評審現場復核工作程序、廉政制度等,并將部分制度上墻,接受公眾監督。二是強化過程記錄,評審現場全過程錄音錄像,錄音錄像資料作為采購項目文件隨其他文件一并存檔。全流程電子化采購系統實時記錄中心與采購人互動情況及項目流轉情況,安裝程控錄音電話記錄與采購當事人電話溝通情況。三是加強日常評估考核。根據各崗位工作標準及崗位風險點,指定專門部門進行日常工作及行為規范的評估,督促干部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的提高。
在優化服務方面,一是采購信息應公開盡公開,依法公開采購預算、采購需求、采購文件、采購結果等,拒絕幕后暗箱操作,推進陽光采購,積極回應社會關切,接受社會監督,做好質疑解釋工作,提升政府采購工作形象。二是做好采購程序及采購政策解讀和宣傳,開展經常性地政府采購法相關法規及操作層面的培訓,充分發揮政府采購政策功能作用,讓采購人、供應商都能“知法、懂法、守法、用法”。三是以“互聯網+”思維為指引,開創新型采購模式。網上商城采購將傳統的“人際交易”改變為“網絡交易”,商品比選、下單采購、合同簽訂、履約驗收、滿意度反饋等全部采購流程均在網上運行公開,實現一站式陽光采購。遠程招投標實施破解權力尋租“玻璃門”“旋轉門”,政府采購執行實現全流程電子化,采購人、供應商所有招投標工作和專家評審全部在網上和系統中運行,有效規避圈內違規行為發生。
(津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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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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