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綠色轉型政采大有可為
經濟綠色轉型政采大有可為
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等14部委印發《循環發展引領行動》,多次提到政府采購,其政策功能將進一步發揮。
本報訊 “完善政府綠色采購制度,制定政府綠色采購產品清單”“分類發布再生產品和再生原料標準和目錄,建立再生產品(再制造產品)政府優先采購制度。”“開展再制造企業的生產質量體系認證,推進再制造產品認定,支持第三方認證機構開展再生產品、再制造產品等綠色產品認證,并作為政府采購、政府投資、社會推廣的優先選擇范圍。”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工信部等14部委印發《循環發展引領行動》(以下簡稱《行動》)。文件中多次提到政府采購,其政策功能將進一步發揮。
《行動》旨在提升發展的質量和效益,引領形成綠色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促進經濟綠色轉型。主要指標:到2020年,主要資源產出率比2015年提高15%,主要廢棄物循環利用率達到54.6%左右。一般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3%,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85%,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產值達到3萬億元。75%的國家級園區和50%的省級園區開展循環化改造。
《行動》提出實施十大重大專項行動,包括園區循環化改造行動、工農復合型循環經濟示范區建設行動、資源循環利用產業示范基地建設行動、工業資源綜合利用產業基地建設行動、“互聯網+”資源循環行動、京津冀區域循環經濟協同發展行動、再生產品再制造產品推廣行動、資源循環利用技術創新行動、循環經濟典型經驗模式推廣行動、循環經濟創新試驗區建設行動。
《行動》提出制定循環型公共機構評價標準,引導公共機構開展節水型、節能型單位建設。在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建設中全面執行綠色建筑標準,推廣使用新型墻體材料。完善城市交通系統,推進不同公共交通體系之間以及市內公交系統與跨區域交通系統的無縫鏈接,引導居民選擇公共交通和自行車出行。推廣建筑垃圾再生產品,在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或道路中,支持使用一定比例的建筑垃圾再生產品。鼓勵通過合同管理和特許經營等方式,為產業園區和企業提供廢棄物管理、回收、再生加工和循環利用的整體解決方案,與居民社區和醫院、學校等公共機構開展生活垃圾資源化、無害化處理合作,促進生活垃圾與再生資源回收處理利用兩個網絡系統銜接發展。
《行動》明確,完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相關法律、法規,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率先在電器電子產品、汽車、鉛蓄電池、飲料紙基復合包裝等領域推行。在部分地區和電器電子產品、汽車產品等領域開展生產者責任延伸試點。完善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制度。選擇重點品種試點實行目標回收制,建立第三方管理制度。選擇適宜的工業產品、消費品,推行生態設計。建立重點行業生產者責任延伸信用評價制度,適時發布我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實施情況年度報告。
《行動》指出,要創新財政資金支持方式。利用現有資金渠道對循環經濟予以支持,提高資金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益。強化財政資金與社會融資的聯動,探索在餐廚廢棄物、建筑垃圾、再生資源回收等領域引入PPP模式,通過PPP和第三方服務方式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循環經濟。
創新融資方式。積極提供包括銀行信貸、外國政府轉貸款、債券承銷、保理、融資租賃等多重融資方式。落實綠色信貸指引,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大力發展綠色信貸。支持符合條件的資源循環利用企業通過境內外上市、在全國股轉系統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等方式融資。積極落實綠色債券指引,健全綠色評級體系。支持保險資金支持資源循環利用項目建設。鼓勵社會資本成立各類綠色產業基金。
(耿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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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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