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發布6起侵犯個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最高檢發布6起侵犯個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
本報北京5月16日電 (記者彭波)上海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員韓某利用工作便利,竊取30萬余條全市新生嬰兒信息并出售,最終獲刑七個月;河北高邑縣王同莊派出所民警籍某使用所長的數字證書獲取公安系統內公民個人信息3670余條,非法獲利共計1.9萬元,獲刑一年;章某通過互聯網非法購買公民個人信息1.2萬條,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員,以獲取國家教育補貼款為由,誘騙學生家長,共撥打詐騙電話5000余人次,騙取近12萬元,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1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6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典型案例,從不同角度反映了檢察機關依法履行審查批捕、審查起訴、立案監督等檢察職能,旨在為各地檢察機關辦理相關案件,正確適用法律和司法解釋,規范統一司法,提供指引、參考。
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檢相關負責人表示,最高檢此次發布的典型案例是從近年來全國檢察機關辦理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案件中選取的。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