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細則出臺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細則出臺
本報北京5月22日電 (記者張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22日公布《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管理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細則共18條,對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的許可條件、申請材料、安全評估;許可受理、審核、決定;監督管理要求等作出規定,自6月1日起施行。
細則提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包括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轉載服務、傳播平臺服務,獲準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服務的,可以同時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轉載服務。獲準提供互聯網新聞信息傳播平臺服務,擬同時提供采編發布服務、轉載服務的,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采編發布、轉載服務許可。
根據《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為適應國有單位轉企改制、企業股份制改造等情況,細則細化了企業法人申請材料等,以更好地維護資本安全、信息內容安全。
此外,細則還對許可變更、續辦、注銷等環節的條件、材料、程序等提出明確要求,進一步完善許可退出機制。其中,明確《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有效期屆滿,需繼續從事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活動的,應當于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許可程序,向原許可機關申請續辦。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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