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司法解釋將實施:中介買賣交換個人信息將嚴處
兩高司法解釋將實施:中介買賣交換個人信息將嚴處
央廣網北京5月30日消息(記者馮悅)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首次就打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出臺司法解釋,將從6月1日起實施。
很多人都有這樣的經歷,如果在買房賣房時在房產中介留下電話后會不斷接到各種騷擾電話,出現這樣的情況意味著你的個人信息已經泄露。《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將從6月1日起實施,司法解釋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和適用法律進行了進一步的明晰。不僅是買賣公民個人信息違法,房產中介之間交換公民個人信息也已經構成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
在日常生活中,為了獲得更好的業績,房產中介之間交換公民個人信息成為行業內公開的“潛規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規定,未經被收集者同意,將合法收集的公民個人信息向他人提供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規定的“提供公民個人信息”,司法解釋第四條規定,違反國家有關規定通過購買、收受、交換等方式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或者在履行職責、提供服務過程中收集公民個人信息的,屬于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三款規定的“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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