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安全法來了 政府采購大有可為
網絡安全法來了 政府采購大有可為
政府采購可助力網絡擺脫安全夢魘(上)
■張澤明
五月,伴隨著勒索病毒的大面積傳播,諸多大學內網紛紛淪陷。這次病毒的大爆發,甚至引發社會公眾一定程度的恐慌,網絡安全的重要性再次以這種嚴峻的方式映入人們眼簾。
相比于一般網絡,政府網絡安全問題更是不容忽視。棱鏡門之后,國家對于網絡安全的重視更是達到一個新高度。如何在政府機構采用的信息化產品上最大限度降低安全風險,政府采購應當發揮積極作用,有所作為并且大有可為。
細化工作,有效監管信息產品及服務采購
6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以下簡稱《網絡安全法》)和《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審查辦法)已正式開始實施,這標志著我國的網絡安全規范性管理進入嶄新階段。
《網絡安全法》的出臺,使得我國的網絡安全保護有了頂層設計。《網絡安全法》對國家網絡安全管理提出了全方位的要求,是對多種法律對象網絡安全法律關系的有效調整,《審查辦法》更是明文提出了網絡安全審查制度。這些新法律規范與要求,政府采購應當進行有效對接,對信息產品服務的采購提出相應監管要求,才能有效降低政府機構使用信息系統設備的安全風險。
《審查辦法》第二條規定:“關系國家安全的網絡和信息系統采購的重要網絡產品和服務,應當經過網絡安全審查。”這規定了政府采購重要網絡產品和服務,首先需經過安全審查流程,當前財政部門在這方面的監管要求還有留白需要彌補。
《審查辦法》第五條指出了具體實施安全審查的部門,即:“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成立網絡安全審查委員會,負責審議網絡安全審查的重要政策,統一組織網絡安全審查工作,協調網絡安全審查相關重要問題。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網絡安全審查。”第八條更進一步指出:“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按照國家有關要求、根據全國性行業協會建議和用戶反映等,按程序確定審查對象,組織第三方機構、專家委員會對網絡產品和服務進行網絡安全審查,并發布或在一定范圍內通報審查結果。”那么,財政部門在同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在對信息產品服務采購的安全審查工作銜接與信息互通方面,仍有工作需要細化落實。
《審查辦法》 第十條規定:“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以及其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營者采購網絡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通過網絡安全審查。產品和服務是否影響國家安全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確定。”在當下PPP 項目正在探索中尋求法律規范的完善,在如火如荼的實踐中尋求成熟做法的歸納總結之時,前述規定中提及領域的PPP項目,在采購信息產品服務的時候,更應多一份制度約束與制度敬畏。
政府采購可助力網絡安全技術“彎道超車”
《網絡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規劃,加大投入,扶持重點網絡安全技術產業和項目,支持網絡安全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應用,推廣安全可信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保護網絡技術知識產權,支持企業、研究機構和高等學校等參與國家網絡安全技術創新項目。”讓前述法條能夠得到具體落實與執行,政府采購仍是一個絕好的執行載體。
當前,雖然我們在桌面操作系統方面仍然不能有成熟的安全的自主化方案,但是在其他一些信息化基礎領域,我們不完全是毫無優勢,甚至是有一些后發優勢的。因此,我們可以選擇一些有優勢的信息化項目進行政府采購支持,以實現相關技術的“彎道超車”。例如嵌入式操作系統、云操作系統、無人機、無人車載操作系統等方面,都是可以著力的領域。
隨著互聯網IPV4地址日漸接近耗盡,新一代互聯網地址IPV6的推廣中心已經轉移到中國,我們可以在相關科研機構進行審慎評估的基礎上,在相關大學進行這么多年試驗的基礎上,針對基于IPV6的網絡協議實現的產品予以采購支持。
今天,我們處在物聯網時代的前夜。未來一段時間,在路由器、交換機、無線路由器、5G通信設備等核心網絡設備和民用設備的操作系統開發上,我們都可以使用政府采購的方式予以支持,讓優秀的國產系統脫穎而出,贏得市場份額,也贏得技術安全的發展與明天。
再比如手機操作系統方面,當初Android發展之初代碼表現不佳的時候,正是Google用開源力推其發展到今天這么大的市場規模,這對我們也是不小的啟示。目前,阿里YunOs和基于YunOs深度定制的Flyme Os已經取得了很好的市場化體驗,而這套系統正是在Android開源系統的基礎上設計的。未來,可以考慮用政府采購的方式,支持類似這類的手機操作系統、便攜式執法終端操作系統、單兵設備等開源優秀系統的出現。
相信只要我們能夠自覺提高政府采購的政策站位,遵照《網絡安全法》的總體要求,高度重視網絡安全,多動腦筋,充分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一定能夠實現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為我們國家基礎性網絡安全技術的進步作出積極貢獻,讓“勒索病毒”成為“曇花一現”。
(作者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連海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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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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