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需求及評價體系是信息類產品專業化采購必然要求
編者按:隨著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不斷推進,財政部提出政府采購由過程導向向結果導向轉變,圍繞質量、價格、效率引發的論討熱度不減,還權采購人的呼聲不斷高漲。與此同時,采購需求的非標準性、招標評價的非專業性、履約監管的非針對性,是采購人、采購機構、監管部門面臨亟待解決的問題。能否從技術層面尋找一種根本上解決問題的思路?本版從本期起推出系列文章,分享業內專業人士對于這一問題的思考。
構建信息類采購需求和評價體系(一)
建立需求及評價體系是信息類產品專業化采購必然要求
■ 張雷 周凱
如題所言,筆者認為,在政府采購工作面臨的形勢發生深刻變化的今天,建立健全政府采購行業規范、技術標準和評價體系才能更好適應內外部環境。
適應外部政策環境的必然要求
2012年3月,國務院提出加快建設全國統一的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臺,實現政府采購業務全流程電子化操作;隨后,2013年1月31日,財政部公布《關于印發<全國政府采購管理交易系統建設總體規劃>和<財政采購業務基礎數據規范>的通知》(財庫[2013]18號),提出以信息化技術為支撐,全面提高政府采購科學化精細化管理水平;2015年8月國辦印發《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法[2015]63號);同年次月,財政部發布《關于貫徹落實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有關問題的通知》;2016年8月14部門聯合頒布《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
政策頻發,建立健全政府采購行業規范、技術標準和評價體系是采購執行機構應對全國統一的電子化政府采購管理交易平臺建設、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新挑戰和落實《政府采購業務基礎數據規范》的必然要求。
完善政府采購自身發展需求更加突出
我國政府采購發展到今天,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政府采購制度體系尚不健全。最突出的莫過于對采購人前期技術準備、方案設計和后期執行系統集成部分沒有明確的預算支撐,發改委批復的項目在政府采購領域執行時這個問題更為明顯。二是政府采購需求體系尚不規范,采購人提交的需求沒有形成規范,要么要素不完整,要么直接拿廠商的產品說明書直接提交。三是政府采購評價體系有待培育。目前評分體系主要是最低價評分法和綜合評分法,關注的是產品。而對于廠商的評價多以資質作為門檻劃分,沒有形成多行業參與且涵蓋企業和產品的完整論證產業鏈條。評價首先要量化,其次應有權重,同時要有全方位支持的持續評估和結果。四是政府采購市場體系尚不完整。目前很多政府采購部門向電商靠攏,以期與民用市場比較證明政府采購的公信力,而不是構建政府采購自身的貨物服務價格市場體系。事實上,政府采購市場與民用市場需求、監管、服務規則不同,品目重合度較低。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調研結果顯示:重合度20%以內,主要是日常辦公用品。公開資料顯示服務器等專業設備、系統集成項目的重合度趨近于零)。因此,筆者認為政府采購電子化不能等同于電商化。那么核心問題來了,政府采購市場怎樣建立?這是一個重要的命題,值得深思。五是采購單位執行人員專業素質有待提高。政府采購涉及面廣,對專業知識和業務能力有很高的要求。政府采購涉及到招標、決標、履約管理、仲裁等許多環節,同時還要求對市場行情、商品和勞務的特性有深入、細致的了解,這是一種技術性很強的事務,對政府采購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和業務技能有很高要求。很多單位的采購人員是兼職,流動性較大,很難充分了解政府采購的制度規定,執行中政策反復宣講效果甚微,造成與采購單位協商文件的困難。六是國產產品在信息類領域競爭力不夠。信息領域我國尚處于發展階段,很多核心技術掌握在國外廠商手中,采購人在采購產品時對國外產品的青睞有其原因,但于理不合,這也是實踐中容易產生矛盾的地方。
因此,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需求標準體系,從技術層面梳理構建政府采購有形市場,是實踐信息公開、需求公平、誠實守信原則完善政府采購自身發展的客觀需要。
可有效回應社會公信力監督
從項目管理角度來看,某次政府采購行為本身可以視作一個項目。通常將范圍基準、進度基準和成本基準合并為一個績效測量基準,作為項目的整體基準,以便據此測量項目的整體績效。
粗略地看,進度基準可以與效率對應,成本基準可以與價格對應,質量基準并不在項目基準范疇,范圍基準游離于所謂“質量價格效率”關注點之外,原因何在?質量是采購行為最重要的結果(貨物及服務)期望,項目管理本身是通過績效測量基準的有效控制達成質優等結果的行為,質量本身是客觀存在。如果把范圍基準簡單對應于政府采購的采購需求,參照項目管理,采購績效可以以采購需求基準、執行效率基準、中標價格基準作為整體績效評價基準,中標產品質量是采購基準控制的結果。據此,我們就找到了問題的根源所在:“質量”“價格”“效率”這個提法忽略了信息類產品的采購需求(也就是項目管理的范圍基準),作為項目執行的起點,有沒有明確界定邊界?有沒有明確的目標和可交付成果的準確描述?有沒有達到可以有效執行采購行為所需的標準化、專業化、系統化?答案在很多情況下是否定的。
因此,建立健全政府采購評價標準體系,從技術層面構建有衡量的標準尺度,這個尺度就是專業的、明確的、可參照的評價體系,是實踐評審公正原則回應社會公信力監督的有效措施。
(作者單位: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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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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