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開:讓政府采購“陽光燦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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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者按:
政府采購信息公示是政府采購活動的重要環節,體現了政府采購公開透明的重要原則。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是加強改進社會監督,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舉措,對于規范政府采購行為,維護政府采購活動的公開、公平和公正具有重要意義。近日,各地市紛紛響應財政部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發布相關通知規定,對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查缺補漏”。
信息公開:讓政府采購“陽光燦爛”
江蘇徐州市:該曬在陽光下的一個也不能少
本報訊 江蘇省徐州市財政局近日發文推動做好全市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并要求重點抓好采購合同、公共服務項目采購需求及驗收結果、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信息等方面的信息公開工作。此舉旨在進一步提高政府采購活動透明度,落實好財政部及江蘇省財政廳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
明確公開責任。針對以往政府采購信息公開主體不清、責任不明的問題,徐州市財政局明確,政府采購信息由采購人或其委托的采購代理機構公開。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應當在委托代理協議中就各項采購信息的公開責任等相關事宜作出具體約定;未作約定或約定不明的,采購人與采購代理機構共同承擔責任。采購人依法自行采購的(含網上商城采購),由采購人負責公開和承擔責任。
明確公開渠道。徐州政府采購網是江蘇省財政廳根據《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指定的徐州地區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徐州市財政局要求徐州市各級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均應首先在徐州政府采購網發布。
重點抓好薄弱環節公開工作。徐州市財政局要求市各預算單位、各采購代理機構及各縣(市)、區財政局要結合政府預決算公開,做好政府采購全過程信息的公開工作。在做好已實施政府采購信息公開事項的基礎上,重點抓好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新增但目前執行較為薄弱的采購合同、面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項目(以下簡稱“公共服務項目”)的采購需求及驗收結果、500萬元以上政府采購項目信息向中國政府采購網主網推送發布等公開事項,推動采購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全面落實。
具體包括:一是政府采購合同原件全本(合同中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條款除外),應當在簽訂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徐州政府采購網“合同公示”欄目公開。合同公示的網頁截圖隨政府采購合同一并歸檔。二是公共服務項目,應當在采購活動開始前就采購需求的確定在徐州政府采購網“采購需求”欄目公開征求社會公眾的意見,未發布采購需求征求意見公告的,不得開展后續政府采購活動。征求意見公告的網頁截圖,隨采購文件存入該項目的采購檔案。三是公共服務項目驗收時,應當邀請該項目的服務對象參與驗收并出具意見,鼓勵邀請第三方評價機構參與驗收。驗收結果在驗收結束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在徐州政府采購網“驗收公告”欄目公開。四是預算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信息,由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在徐州政府采購網發布后,推送至江蘇政府采購網發布,再由江蘇政府采購網推送至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
強化管理監督。徐州市財政局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及財政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責,切實履行對政府采購信息的公開、管理及監督職能。一是加強內部控制。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按照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要求,將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單位內控管理制度中,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和權限。二是加強相互監督。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要互相監督制約,未進行前一階段信息公開的,不得開展后續工作,并及時提醒、督促對方,對方拒不改的,要及時報告同級財政部門。三是加強執行監管。財政部門要加強對本級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工作的指導監督,將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執行情況納入政府采購監督檢查及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采購人或采購代理機構未依法發布政府采購信息的,依照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處罰,處理處罰決定、相關當事人的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等按要求予以公告。
(李震)
河北承德市:規范政府采購信息公示內容
本報訊 近日,河北省承德市根據《政府采購法》《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及相關規定,對法律法規中要求公示的政府采購相關內容進行了逐條梳理,并對各種采購方式的公示內容及格式作出了明確規定。
一是細化采購公告中采購項目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情況介紹內容,列舉主要設備的名稱和數量;明確供應商資格要求、條件要求、產品要求的統一提法。二是在中標公告或成交結果公告中增加主要中標或者成交標的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單價、服務要求或者標的的基本概況內容,并將該項內容作為必須公示項,采購文件要求同期公示。三是對于確定取消的項目、暫停的項目、更正的項目,必須按時發布終止公告、暫停公告和更正公告,并注明原因,使項目發布有始有終。四是對于協議供貨范圍內的辦公設備、電器設備,根據廠商出具的證明文件及時替換停產升級換代產品和調價產品,并在協議供貨期內隨時調整公告。五是公示辦公用印刷品、辦公用品各定點供應商產品的明細報價,便于采購人進行價格比較和商品選擇。通過此次梳理,使得政府采購檔案更加完善,公示內容更加清晰,采購項目公開透明度得到顯著提高。
(肖鴻彬)
小故事
日前,承德市政府采購中心發生的一則小故事生動地說明了政府采購信息公開的必要性以及受關注度。
在前不久的一個工作日,剛到上班時間,承德市政府采購中心的業務電話就響了起來,工作人員馬上接聽后得知,原來是一位參與投標的供應商對預中標公告中公示的產品規格型號提出了詢問。供應商指出,該產品系列中根本沒有公示中所顯示的型號。工作人員立即查閱預中標供應商的投標文件,經過對各環節的排查,原來是在網上錄入時將該型號的兩個數字寫反了,隨后即刻對產品型號規格進行了更正。工作人員對該供應商做出了解釋并感謝其對承德市政府采購工作的關注。這一小失誤更加促進了承德市強化管理,加大政府采購信息公示力度的決心,也體現出承德市確實達到了中標結果受全社會監督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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