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單位將從嚴從緊強化節能采購
◎本報記者 劉源 袁瑞娟 宗曉麗
5月12日,《關于切實加強中央國家機關節能減排工作的緊急通知》(國管辦〔2010〕212號,以下簡稱《通知》)出爐。這是中央國家機關為落實此前國務院頒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通知》(國發〔2010〕12號文),確保實現“十一五”節能減排目標的重要舉措之一。那么,《通知》出臺后各部門反響如何,又將有何行動?就此,記者日前采訪了有關部委。
水利部有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們工程方面的采購居多,在工程建設節能采購上一直按照法律規定的要求嚴格執行。”該負責人表示,在今后的采購工作中將嚴格按照《通知》出臺的具體要求,采取相關措施繼續加強節能的執行工作。
記者隨后又采訪了其他部委,接受采訪的各負責人紛紛表示,在《通知》出臺以后,將進一步強化政府節能采購工作,并歡迎社會公眾和有關媒體進行監督。
據中央某單位有關人士介紹,該《通知》在對中央國家機關提出嚴格執行強制采購規定的同時,鼓勵積極采購節能清單外具有節能認證標識的產品。也就是說,除了清單內的產品必須嚴格執行節能采購的規定外,對尚未進入清單但已取得節能認證的產品在同等條件下也要積極采購。
一位多年從事政府采購工作的資深人士對記者說:“作為采購執行部門,我們將在原來嚴格執行節能采購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從嚴從緊地采取一些具體有效的落實措施,使政策執行更加到位。同時,《通知》的出臺對進一步提升各單位的節能意識也會有一定的促進作用。通過執行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可以集中地落實國家有關政策,充分發揮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同時,該人士還指出,很有必要同步推出一些新理念和新舉措,例如,最近提出的合同能源管理就是節能減排工作中的一項新舉措,這在促進節能減排方面將會大有作為。
就如何理解《通知》中“積極采購清單外節能產品”的規定問題,中國質量認證中心秘書長岳宗文解釋說,目前,節能清單范圍比已經通過節能認證標識的產品范圍要小,《通知》的出臺,將有利于清單以外的認證產品更好地滿足各方面的需求。
特別是在滿足工業產品方面的需求上頗有幫助,如清單外的變壓器、配電柜、大型閥門以及一些動力設施將得到積極采購。岳宗文表示,今年將完善“節能產品政府采購清單”中的產品數據庫,保證政府采購部門能夠隨時檢索所需信息,同時還將進一步完善節能認證工作,滿足政府采購的政策功能需求。
“通過政府采購行為和示范效應可以提升整個社會的節能環保意識,支持本國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財政稅務學院副教授、中國政府采購研究所研究員白志遠認為,近年來,國家對此一直高度重視,曾多次出臺促進節能減排和政府采購節能產品等方面的文件,比如《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國發[2006]28號)、《國務院關于印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07〕1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政府強制采購節能產品制度的通知》(國辦發〔2007〕51號)等文件都已作出了明確的規定。白志遠認為,國管辦〔2010〕212號文強調中央國家機關強化政府采購節能產品,彰顯了國家對實施節能減排和強化政府采購政策功能的決心,突出了當前政府節能采購的重要性和急迫性,《通知》將成為政府采購節能環保產品的又一強有力措施。
對于《通知》的出臺,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于安指出,強化節能采購,與傳統的效益型采購理念不同,政府節能采購更需要在價格、質量、節能功能上尋求新的平衡點,由于突出了節能這個要點,將對傳統的消費習慣產生影響。他認為,中央國家機關在促進節能減排方面理應彰顯榜樣和表率的作用,《通知》的出臺突出了中央國家機關在這一方面的特殊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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