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新政落地 三方責任更明晰
共享單車新政落地 三方責任更明晰
■ 本報記者 昝妍
近日,經國務院同意,交通運輸部等10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此前,交通運輸部曾于5月22日就該指導意見的《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交通運輸部新聞發言人吳春耕說,5月發布的征求意見稿共收到社會各界反饋意見780件。同征求意見稿相比,《指導意見》做了一些補充和調整。
推進公共自行車與共享單車融合發展
本次《指導意見》中政府鼓勵推進公共租賃自行車與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融合發展。
目前已有城市在做嘗試。2010年起,成都引入有樁公共自行車,主要集中于金牛區和高新南區共投放2400余輛車,注冊用戶超過6萬人。7年過去了,兩大片區的公共自行車停車點位從220余個縮減至160余個,車輛總數降至1800多輛,注冊用戶減少至4萬多人。與此同時,每個月都有超過200人退卡。由于共享單車的快速發展以及市場對公共自行車接受度不夠,成都高新南區則想通過公共自行車與共享單車的融合,實現轉型升級,與國內最大的有樁共享單車運營商“永安行”合作。永安行相關負責人孫繼勝表示,有樁共享單車與無樁共享單車的互通,可以說是行業升級的發展趨勢,是城市出行的完美結合。二者的互通互補,將形成交通共享的網絡體系,可以真正解決城市公共自行車的管理痛點,實現正真意義上的全民性。目前,將有樁公共自行車和無樁共享單車的互聯互通已在常州進行試點、公測,隨后將在全國范圍內進行推廣。
支持跨企業、跨品牌租賃平臺
當前共享單車品牌眾多,騎行用戶可能需要同時下載多個品牌的APP才能滿足用車需求。對于此問題,《指導意見》首次提出“支持發展跨企業、跨品牌的租賃平臺服務”這一要求。
目前市場上除了各自為戰的單車企業外,也已經出現了平臺性質的公司。移動互聯網共享自駕出行平臺“寶駕出行”表示,基于目前共享單車混戰問題,致力于整合市面上主流共享單車品牌從而推出了旗下“青鳥出行”便捷租賃工具平臺,其任務就是最大限度的調用共享單車資源,幫助用戶減少使用成本,讓用戶體驗到更加便捷舒適的短途出行服務。具體做法就是在青鳥平臺實行多家運營商的互聯互通,打造一個云服務的智能平臺,讓消費者僅下載一個APP就能體驗各品牌單車。
安全性方面明確各方責任
近期,媒體接連報道兒童騎共享單車引發交通事故。特別是今年3月份發生了國內首起12歲以下兒童騎行共享單車死亡事故,監護人與單車企業對簿公堂,引發公眾對各方責任的探討。
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楊曉波律師告訴記者,從法律上講本次《指導意見》明確了界限,理清了責任。企業應確保車輛安全、方便使用、停放有序。禁止向未滿12歲的兒童提供服務。用戶應當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文明用車。
楊曉波認為,從本質上來看共享單車目前的運營方式不是標準的共享,確切的可以叫作分時租賃。雙方之間的關系則是租賃契約關系,那么根據法律規定,簽訂合同的主體,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0歲以上16歲之間,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從契約主體來說,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其安全管理義務,不容忽視。若未滿12歲的兒童擅自開鎖使用共享單車,發生了交通事故,造成了損害,共享單車在此時可視為被盜,共享單車公司將沒有責任。未滿12歲兒童擅自開鎖并使用共享單車,一旦發生事故造成他人受傷或財產受損,根據《民法通則》有關規定,當事兒童的法定監護人因未履行好監護責任,需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若12歲以上的騎行者由于共享單車運營企業未及時維護維修車輛而導致的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發生,根據過錯程度共享單車運營方理應承擔法律責任。
關于保險機制方面,在征求意見稿中的提法為“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和第三者責任險”,而《指導意見》僅保留了“為用戶購買人身意外傷害險”,而刪除了“第三者責任險”的要求。但楊曉波律師認為,交通安全的保險措施是必須的。他建議共享單車運營方可以從技術上為單車使用者實名認證建立第三者責任險購買意外保險通道,以便出現意外時,有所保障。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