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大對投訴舉報較多的代理機構抽查力度
【摘要】
福建加大對投訴舉報較多的代理機構抽查力度
本報訊 福建省財政廳近日將組織開展2017年全省區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監督檢查工作。
福建省財政廳按照財政部的部署作出具體規定,本次監督檢查的代理機構(含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數量為32家。其中:省級3家、各社區市3家、平潭綜合實驗區2家。各社區市財政局、平潭綜合實驗區財政金融局可根據當地實際,適當增加本市(縣、區)檢查數量或分解給縣(區)財政部門。福建省財政廳還提出,對于投訴舉報較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代理機構,要加大隨機抽查力度。對于進入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展的政府采購活動,應隨機抽取項目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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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本文來源:中國政府采購報第689期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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