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開展2017年市級預算單位政采監督檢查
【業內動態】
天津開展2017年市級預算單位政采監督檢查
本報訊 天津市財政局近日決定于2017年8月至10月開展市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強化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制度的落實和執行,規范市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活動,提高采購效益和質量。
據了解,本次檢查的范圍為天津市市級預算單位2016年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檢查內容主要包括財政性資金應采盡采、采購計劃備案、采購方式選擇、采購政策功能落實、采購信息公開、采購合同管理、履約驗收和質疑答復以及內部控制制度建設情況等。檢查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天津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天津市2016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采購限額標準的通知》(津財采〔2015〕67號)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
天津市財政局明確,市級預算單位檢查工作由市財政部門牽頭組織。檢查工作分為全面自查、重點抽查、匯總處理三個階段。檢查時間從2017年8月開始,10月中旬結束。其中,全面自查階段由市級主管預算單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本系統監督檢查的部署工作。市級各預算單位要對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對2016年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執行政府采購制度情況進行自查,填寫《2017年天津市市級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監督檢查自查統計表》,存在問題的要制定整改方案進行整改。市級主管預算單位在做好本部門自查工作的同時,要認真做好所屬預算單位的自查匯總工作,填寫《2017年天津市市級主管預算單位政府采購監督檢查自查匯總表》,對本系統自查工作情況進行歸納分析,撰寫自查報告,于8月25日前將匯總表和自查工作報告報送市財政部門。重點抽查階段由市財政部門將成立專項檢查組,根據各單位自查情況,按照“雙隨機”的原則抽取一定數量的市級預算單位實施重點檢查。檢查組將根據檢查工作底稿,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與被檢查單位溝通確認,形成檢查工作報告,提出處理處罰建議。匯總處理階段由市財政部門針對重點抽查階段發現的問題進行匯總和梳理,對涉及違反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的依法予以處理處罰,并按有關規定公開處理處罰結果。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