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亮劍集中打擊傳銷
四部門亮劍集中打擊傳銷
新華社北京8月15日電 (記者趙文君 施雨岑)國家工商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15日起聯(lián)合開展為期3個月的傳銷活動專項整治行動。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開展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從事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認識依法打擊傳銷工作的重要性,特別是打擊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從事傳銷的違法行為。
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加強對傳銷重點區(qū)域的排查清理,對聚集型傳銷易發(fā)、多發(fā)區(qū)域,全面反復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堅決查處一批傳銷組織和傳銷骨干;對打著“創(chuàng)業(yè)、就業(yè)”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堅決鏟除;加強對重點招聘平臺的排查,嚴肅處理傳播涉?zhèn)餍畔⒌钠髽I(yè)、組織和個人。
專項整治工作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從8月15日起至8月底,各部門對招聘過程中的涉嫌傳銷活動進行摸排,督導企業(yè)自查自糾;第二階段從9月到10月,開展集中整治活動;第三階段在11月上旬,對開展傳銷活動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總結(jié),并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通知要求,建立完善部門間傳銷信息互通會商制度,形成打擊傳銷工作合力。工商和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嚴厲查處傳銷違法案件,加強對防范傳銷的宣傳,提高包括大學生在內(nèi)的求職人群遠離傳銷、拒絕傳銷的能力。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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