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推進道路交通事故基金管理模式
浙江永康市:推進道路交通事故基金管理模式
本報訊 今年以來,浙江省永康市創新模式理機制、整合職能優服務、協議追償促循環,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深化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工作成效顯著,基金墊付量和追償成功率位列浙江省縣市第一,分別較去年同期增長545.25%和339.40%,永康這一做法受到了全省推廣。
一是創新模式,理順機制。探索實踐政府購買服務新模式下,救助基金日常業務運營機制,通過公開招投標選定日常業務管理承辦保險機構,將公安、衛計、人力社保、民政、農林、司法等部門公益性職能,集中交給承辦機構運營,以市場化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務。實行“四項委托、三個不變”,即經政府授權,將救助基金的發起墊付、困難補助、費用追償、對外宣傳四項日常業務委托保險機構經辦,堅持法律主體不變、政策依據不變、業務平臺不變。
二是整合職能,優化服務。將原本分散在職能部門的審核流程進行整合,由經辦保險機構在公安、衛計、醫療機構等重點部門派人常駐,優化服務,“一站式”受理救助基金各項業務。充分發揮救助基金經辦保險機構交強險運營經驗豐富、理賠查勘專業、醫療費用審核熟練、人力資源充足、綜合力量較強等優勢,對救助基金受理、審核、墊付、追償全過程進行優化提速,經辦保險機構業務人員多跑腿,交通事故受害者家屬少跑腿,甚至不跑腿。
三是協議追償,良性循環。開創性采用由經辦保險機構代理救助基金中心簽訂追償協議的方式,即和保險機構簽訂追償協議,該保險機構承保的商業險和交強險車輛在接受救助基金墊付后,其需賠付的商業險優先賠付救助基金中心,第一時間完成大部分追償,實現救助基金的良性循環。據悉,今年,永康墊付交通事故搶救費用105.37萬元,追償金額30.67萬元。
(永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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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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