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啟動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
本報訊 記者陳昂報道 日前,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主辦的中國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研討會上,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研究課題總報告提出,2011年—2012年對冰箱、空調、洗衣機、彩電、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手機征收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建議每臺4元至20元不等,并建議由各級國稅部門代征,按季度收繳。
據記者了解,廢棄電器電子產品處理基金的課題任務是對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征收該基金的原則、征收水平和渠道,以及該基金的補貼對象、補貼范圍、補貼水平和管理監督模式進行研究。該課題總報告由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產業經濟與技術經濟研究所完成,下設的10個子課題分別由中國家用電器協會、中國計算機行業協會、中國電子視像行業協會、中國文化辦公設備制造行業協會、中國外商投資協會、中國資源綜合利用協會、中國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協會等承擔。
該課題總報告認為,征收基金應遵循4項原則:一是生產者繳納原則,二是生產企業承受力相匹配原則,三是基金與處理成本相匹配原則,四是動態調整原則。征收方式應按產量(或進口量)征收,出口產品免征,建議2011年—2012年對冰箱、空調、洗衣機、彩電、計算機、復印機、打印機、手機按每臺4元至20元不等征收,并建議由各級國稅部門代征,按季度收繳。
該課題總報告還建議補貼2類對象:一是拆解處理企業,由其通過市場機制間接補貼給回收企業和處置企業。二是國家環保部門認定的拆解處理基地。對于拆解企業,建議根據實際拆解處理整機的臺數進行補貼;對于拆解基地,建議按照無害化處理要求的標準,對基地基礎設施建設進行一定補貼。不同產品的補貼水平建議在每臺6元至80元之間,其中轉移給回收企業的補貼范圍建議在每臺2元至30元不等。
討論會上,來自生產企業、拆解企業、銷售企業的有關人士提出了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比如,對于每類產品征收的基金應用于該類產品的回收處理;應從制造企業征收,而不是從品牌企業征收;基金的補貼應采用競爭方式,而不是定點模式;補貼重點應放在回收環節,而不是拆解環節;基金監管過程必須以信息公開為前提,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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