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總局強化內控護航政采工作
【業內動態】
稅務總局強化內控護航政采工作
本報訊 近年來,稅務總局高度重視政府采購工作的嚴格規范管理,不斷通過強化內部控制與政府采購的深度融合,推動形成依法合規、制約有效、運轉順暢、管理科學的政府采購風險防控機制。
據了解,為強化內部控制,稅務總局一方面不斷夯實制度基礎。依據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制定《稅務系統政府采購風險內部控制制度(試行)》,將采購流程分解細化為采購預算、采購需求、采購計劃、采購實施、合同管理、驗收和資金支付、檔案管理等7個業務事項,23個業務環節,30個風險點以及37項控制措施。將風險點與法律的義務性條款和禁止性條款進行對照,進行風險評估定級,有區別有針對性制定風險防控措施。同時,稅務總局在修訂總局機關和國稅系統兩大政府采購管理辦法,將內控要求融入其中,進一步促進政府采購業務與內部控制的有效銜接。
另一方面,稅務總局積極落實防控措施。實行“采購中心—采購工作組—采購領導小組”三位一體的領導決策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對采購項目實行分段式管理。針對項目操作,尤其是對政府采購關鍵環節加大監管力度,注重全流程的管理和控制,實現編制招標文件與組織評標、采購人代表選派與采購組織處室、專家抽取人員與參加采購活動人員“三個分離”。實現采購權力、崗位、人員之間的有效制約制衡,避免出現“一言堂”“內部人控制”現象。
此外,稅務總局還不斷強化信息防控,按照自身關于內控機制信息化建設的總體要求,充分運用信息化等科技手段,不斷加強稅務軟件的內控內生化。對稅務總局機關現有政府采購信息化系統進行升級和整合,將內控制度中梳理出來的風險點和防控措施轉化為信息防控指標,嵌入政府采購工作的各個關鍵節點中,實時抽取數據進行分析比對,實現操作全程流痕、風險源頭防控、糾錯提前介入,強化政府采購過程信息化控制和監管。
(梁小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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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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