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監管方式 保障“陽光下交易”
創新監管方式 保障“陽光下交易”
——湖北棗陽市落實“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政府采購監管新機制紀實
■ 馬勇 王忠
政府采購,是財政花錢的關鍵點。開展完善、合理的政府采購活動,可以較大程度地提高對社會資源的有效利用程度,從而推動財政資金有效利用,因此可以說,政府采購管理是財政支出管理的一個重要環節。
近年來,湖北省棗陽市在政府采購工作中,堅持以“陽光采購”為核心,不斷加大“放管服”改革落實力度,積極探索建立“管理”與現代“治理”相匹配的財政監管機制,對政府采購項目實行事前、事中、事后全程伴隨式服務,實現了“陽光采購”全覆蓋,不僅提高了采購資金的使用效益,而且有效的保障了政府采購項目在“陽光下交易”。
筑渠引水
讓政府采購有的放矢
建立公開、公平、公正、規范透明的機制,營造積極、誠信、健康的采購環境,實現“物有所值”是政府采購服務工作的最大期待。
為規范政府采購行為,棗陽市對各類管理制度進行全面清理和完善,制定了《棗陽市年度政府采購目錄及限額標準》以優化采購規程,分別規定了集中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分散采購限額標準和公開招標數額標準。除此之外,還重新修訂和完善了《棗陽市市級政府采購工作規程》,便于各預算單位了解政府采購政策、規范采購行為,提高政府采購監督管理水平。采購工作規程的制定,為采購行為提供了合規的依據,也為具體經辦人員的采購行為劃定了行動框架,使政府采購每個環節都有據可依,有痕跡可查。
在明晰主體責任方面,明確采購人要對確定采購需求、落實政策功能、公開采購信息、組織履約驗收等方面負主體責任,對委托采購代理機構的事項負共同責任;主管預算單位對所屬單位的政府采購工作負有管理協調和監督檢查責任,采購代理機構對采購人委托項目采購程序的合法合規性負主體責任,對采購人委托的其他事項負共同責任。經過責任機制的層層傳導,現在單位上下形成了人人是責任主體的辦事氛圍,政府采購行為日益規范。
堅持量入為出的原則,把政府采購納入預算管理。全市各級預算單位按照“應編盡編、應采盡采、不編不采”原則,對照年度政府采購目錄及采購限額標準與部門預算一并編制,上報政府采購預算,棗陽市財政預算編審中心與市采購辦對各預算單位申報的政府采購預算進行審核把關,凡納入政府采購預算的項目,其資金全部實行國庫預留和財政直接支付制度,不按規定集中采購的不予撥付采購資金,嚴肅預算編制。同時,加大了政府購買服務類項目的采購力度,增加了采購項目,提高了其所占財政支出的比重。
評審專家在政府采購工作中對投標文件的評審權和對中標供應商的推薦權,擁有著重要的話語權和較大的自由裁量權,其評審結果直接影響著招標結果。為加強專家評審力量,該市在全市范圍內公開征集了不同類別的入庫評審專家已達78人,統一納入到“湖北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庫”中管理、使用。同時,進一步完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分類標準,充分利用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電腦信息軟件系統平臺對現有語音專家評審通知和隨機抽取系統抽取評審專家參與評審,為確保政府采購項目評審公開、公平、公正的實施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保駕護航
讓政府采購規范運行
“現在辦理采購的手續比較簡單,只要采購人單位有需要、預算有安排即可進行采購,政府采購部門只需備案,不再審批,省事了很多。”棗陽市政府采購部門負責人介紹說。
政府采購由財政“審批”事項改為財政“備案”事項以來,棗陽市圍繞“監管更強、服務更優”的原則,扎實推進“管、放”結合的政府采購模式,政府采購部門把工作主要重點放在為采購人的采購運作程序服務上,為采購工作“保駕護航”,推動政府采購規范運行。
在備案資料審驗時做好把關服務。注重“四查四看”,采購人提交采購項目備案計劃資料時,查該單位年初是否編制了采購預算,看采購規模與預算是否相符,查預算采購項目名稱是否變更,看項目內容是否變更了采購需求;查采購單位項目審批程序是否到位,看主管部門領導簽批的意見是否相符,對重大項目,查采購人是否組織了專家科學論證,看政府采購備案計劃是否按采購需求進行了優化等,幫助采購人在采購準備上補齊“短板”。
在公告信息發布前做好校對服務。采購代理機構需要發布公開招標公告、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非招標采購信息公告的,在發布前三個工作日內將公開招標公告、邀請招標資格預審公告、非招標采購內容信息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送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審核,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審核公告內容信息無歧視性或排他性條款后即時發布到湖北省政府采購網,確保公告信息公開、公正、完整、準確無誤。
在政府采購投訴上做好受理服務。設立投訴電話。政府采購實現了從需求、招標到中標等全過程公開,公開監督部門和監督電話,及時接受各類政府采購投訴。規范投訴程序,制定了從質疑投訴、受理、調查研究、作出處理決定、接受行政復議和應訴等規范流程,對投訴按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要求,超時限期的投訴一律不予受理。凡是代理機構或供應商在采購活動中有違反投標承諾和政府采購規定行為的,經查實,記入誠信檔案,情節嚴重的將其納入黑名單。
伴隨監管
讓政府采購履約踐諾
履約管理,是政府采購流程中最薄弱的一個環節。供應商履約誠信不到位、采供雙方伙同一起隨意變更采購貨物的種類或擅自擴大采購規模等現象時有發生,采購履約誠信問題一直飽受詬病。
政府采購不能一“采”了之。棗陽市直面敏感問題不回避,從加強標后履約監管入手,建立了跟蹤問效的履約監管機制,將招投標環節監管鏈條向標后履約監管延伸,做細管理、做實監督,強力鞏固采購結果。
針對供應商,建立了履約驗收機制。采購人與中標供應商在履約時,要求采購人組織專業人員或者單位驗收小組對所供的貨物進行驗收,查驗所供產品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合同是否一致,并將驗收資料存檔備查,確保雙方誠信履約;對采購的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的服務類項目,還建立了購買主體、服務對象和第三方組成的驗收評審機制,并將評價結果向社會公布。
針對采購人,建立了政府采購臺賬。新設置并制定了棗陽市政府采購登記臺賬查表,單位年度新發生政府采購貨物、服務和工程時,采購人都要將信息填寫到政府采購登記臺賬表中,在年度檢查時,核查政府采購臺賬表內容中項目名稱、檔案號、政府采購實際執行情況、檔案資料收集登記等內容,有效遏制了采購人化整為零規避招標、重復采購等違規行為發生。
通過強有力的履約監管,棗陽市不僅從源頭上規范了采購各方的主體履約行為,而且提高了政府采購的質量和效益,履約監管這個長期困擾在政府采購工作中的“老大難”問題正式破題。
此外,棗陽市還堅持把政府采購納入到年度監督檢查的重要內容進行監督,確保政府采購規范透明、陽光運行。一方面會同審計、監察、財政監督等部門成立聯合檢查專班,對單位的政府采購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和專項檢查;另一方面市財政監督局每年在執行年度的財務監督檢查的同時,把各單位年度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列為核心的監督檢查內容之一進行檢查,先后對全市32個行政事業單位年度政府采購政策執行情況重點進行了檢查,發現6個單位不同程度的存在變更采購項目型號、擅自擴大采購項目、擅自采購、不按規定登記臺賬等6種執行政府采購政策上有違規行為,通過對違紀違規行為的嚴肅處理,使政府采購監督和服務更加有力、有效,真正做到讓政府采購在陽光下運行。
棗陽市規范透明的操作流程,環環相扣的監管機制,讓政府采購工作取得了質效雙升的效果。據統計,今年1至10月份,棗陽市累計完成采購預算10605萬元,實際采購金額9544 萬元,共節約資金1061萬元,節約率約為10%,采購國貨率達100%。另外,完成政府購買服務類項目(2017年棗陽市第一批棚戶區改造項目)采購金額達194870萬元,項目涉及北城、南城、棗琚十里片區等3個片區區域內2792戶、35.1792萬平方米住宅面積的拆遷和居民的安置工作。
接下來,棗陽政府采購將密切關注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與時俱進地改進和完善管理與治理的方式方法,精準作為、有效作為,讓透明作業、陽光采購永遠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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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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