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正在建設 專家稱需先立法
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正在建設 專家稱需先立法
“穿透式”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快來了
朱大旗:實施得先立法;自然人也將有納稅識別號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 王紅茹︱北京報道
日前,財政部部長肖捷談深化稅收制度改革的觀點,引發廣泛關注。
在由人民出版社發行的《黨的十九大報告輔導讀本》一書收集的肖捷所寫的《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一文中,在第四部分談及“深化稅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稅體系”時,肖捷指出,實行代扣代繳和自行申報相結合的征管制度,加快完善個人所得稅征管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
這段話中有非常重要的一句話:“建立健全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
公開信息顯示,今年8月29日,與此相關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建設總體方案》已經由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下一步將繼續推動財稅改革深化,研究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啟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
醞釀了4年之久的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到底何時建成實施?根據2015年底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2018年實現征管數據向稅務總局集中,建成自然人征管系統,并實現與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互聯互通。
此外,正在修訂中的《稅收征管法》已經明確建立自然人納稅識別號,也將推動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的建立。
《中國經濟周刊》記者采訪獲悉,“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由財政部稅政司牽頭,目前正緊鑼密鼓地建設中。那么,什么是“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它是干什么用的?又將帶來哪些影響?
記者采訪了曾參與財政部關于“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討論的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經濟法教研室主任朱大旗教授。
實現國家對個人財產的監管
《中國經濟周刊》: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的背景是什么?
朱大旗:隨著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持續快速增長,個人收入的來源不斷多樣化,個人收入水平逐年提高,收入差距也在日益擴大,個人所得稅收入增速也保持了較快的水平,而以前我國主要針對企業法人等單位的稅收信息管理體系不能適應對自然人稅收管理的需要。
2013年召開的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的決定指出,要完善稅收制度,逐步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個人所得稅制度一旦按照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要求進行改革,那么,相應的稅收管理體系的變革就勢在必行。而稅收治理的現代化離不開信息系統建設,只有掌握了個人的基本收入和財產信息,國家的稅收制度如個人所得稅、保有環節的房地產稅改革才能順利進行。
此外,國家要規范收入分配秩序,保護合法收入,調節過高收入,清理規范隱性收入,取締非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縮小收入分配差距,完善收入分配調控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等等,都離不開對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的掌握。因此,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很有必要。
《中國經濟周刊》: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主要針對個人的哪些收入和財產?
朱大旗: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主要是歸集個人的工薪、勞務報酬、稿酬、證券、不動產、保險、理財、銀行存款等信息,應包括:自然人的個人登記信息(比如戶籍、任職等),代扣代繳信息,自行申報信息,基金、股票以及其他投資信息,房地產車船信息,公共服務和社會保障信息,教育信息、保險信息等各類涉稅信息。相關部門會依法將這些信息匯集到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平臺上。
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需要一個過程,正在修訂中的《稅收征管法》已經明確建立自然人納稅識別號,一個納稅人只能有一個終身不變的納稅人識別號。納稅識別號可以自動歸并自然人納稅人在全國各地的收入和財產信息。通過建立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一個人在全國大概有多少收入和財產就一目了然了。這個納稅人識別號以前主要是面向企業,下一步重點就是個人。
《中國經濟周刊》:外界普遍認為,個人財產和收入信息系統的建立是在為個人所得稅改革、房地產稅征收鋪路。您是否這樣認為?
朱大旗: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不僅為當前復雜的個稅改革和正在立法進程中的房地產稅奠定了基礎,也為其改革提供有力支撐;但是,收稅只能說是其中的一個方面,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有利于政府部門掌握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有利于國家對個人財產的監管,提高國家對整個社會的治理能力。
國家在掌握了個人的財產、收入狀況后,可以了解我國的貧富差距究竟有多大,中產階層達到了什么規模等,這將會為國家制定相關政策提供幫助,尤其是國家在出臺財產收入調節、清理、規范、保障等政策時,都需要依據這些基礎信息。
要注重對個人隱私權的保護
《中國經濟周刊》:系統如何收集到個人的收入和財產信息?
朱大旗:每一次個人所得稅的代扣代繳,都會形成收入信息,這是相對容易獲取的信息。但是,應該代扣代繳卻沒有代扣代繳的收入信息不會自動被收集,現金支付的收入信息也不太容易被收集,這就需要個人自行申報。
財產包括不動產和動產。現代社會中,經過交易的財產信息通常容易被獲取,而不經過交易的財產信息不容易被收集。目前收集個人的收入和財產信息從技術上講是沒有問題的,大數據分析和“互聯網+”,讓稅收管理更有效率。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建立一個如此巨大的信息系統,需要諸多機構和部門,比如金融管理、國土、住建、公安、民政、社會保障、交通運輸、工商管理等部門的配合和支持,也需要收入來源的有關支付單位的配合,這是除了稅務部門之外信息獲取的關鍵。到時,這些部門會依法把個人相關的收入和財產信息提供給系統平臺,而這些部門之間的信息交換與共享程度,將直接決定該系統的運行狀況。這將是一個非常龐大的工程。
《中國經濟周刊》:目前建立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存在哪些難點?
朱大旗:個人收入和財產信息系統平臺的建立難度很大,目前還面臨著不少的問題:首先是要確定哪些信息應該被收集和集納。其次,對政府建立平臺的能力和管理、使用信息的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第三,要突破個人觀念上的障礙。比如個人的一些房地產信息,可能在很多地方都有登記,但卻沒有實現全國聯網,原因之一可能是來自那些有話語權的既得利益者的妨礙。試想,如果全國聯網,他有多少套房子就一清二楚了。從這個意義上說,國家掌握了個人的收入和財產信息,對反腐也有作用。
《中國經濟周刊》:個人財產和收入信息系統對我們每個人會產生什么樣的影響?
朱大旗:對于我們個人最直接的影響,就是這個系統建立之后,個人的納稅情況和財產信息都會成為系統信息,相關管理部門只要點擊一個查詢按鈕,你的資料就一目了然。需要強調的是,個人財產和收入信息系統涉及到隱私權問題。這就得有法律授權,得先立法。尤其是界定在收集、儲存、管理、使用信息的過程中,歸集的財產和收入范圍多大;什么機關可以去收集個人的收入和財產信息;什么機關在什么情況下可以去查詢和使用個人的收入和財產信息;通過什么樣的程序去查詢和使用等。這些都需要法律來界定。
事實上,作為個人隱私的收入信息和財產信息,只要這個人不是公務人員,不是屬于應該對外披露收入和財產信息的個人,即使稅務部門能夠采集到這些信息,也有義務保密并不對外發布。
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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