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出臺評審專家抽取新規
山東出臺評審專家抽取新規
全面落實管理要求,切實加強基礎管理,著力提高抽取效率,提升評審專業性
本報訊 山東省財政廳近日印發《山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抽取規則》,規范評審專家抽取行為,建立激勵機制,進一步夯實評審專家管理基礎。
山東省財政廳相關負責人介紹,為全面落實財政部相關管理要求,《規則》明確評審專家抽取主體除代理機構外增加了采購人,這將有助于暢通采購人自行組織項目采購的途徑。同時,為著力提高抽取效率與提升評審專業性,《規則》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根據采購內容和品目,在專家庫中選擇確定1-3個對應評審專業;按照“先在符合條件評價優秀的專家中隨機抽取,如不足,再從符合條件且評價合格的專家中抽取”的原則激勵專家提高履職能力。為預防少數專家把持項目,提高評審公正性,《規則》限制評審專家參評次數,每位評審專家在抽取前30日內參加政府采購評審次數原則上不得超過6次;對違反抽取管理要求的評審專家《規則》給出了例如約談、通報、責令整改等管理措施。
為切實加強評審專家抽取工作的基礎管理,《規則》明確評審專家服務范圍僅限于政府采購項目,以避免評審專家參與非政府采購項目而帶來的負面影響。同時要求,嚴格落實回避規定,不得隨意縮小或擴大范圍,杜絕利益關聯專家參與評審,項目名稱必須反映采購人行政管理級次、規范的采購人單位名稱及采購內容等信息,項目編號由專家庫自動生成,以此防止項目名稱模糊、編號混亂等現象。
《規則》還根據采購預算金額規定了不同的抽取區域。其中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采購項目情況選擇評審專家抽取區域,確保采購項目具有充足的評審專家資源。采購預算金額單項或者批量不足500萬元的,在至少1個設區的市范圍內抽取;500萬元及以上、不足1000萬元的,在至少5個設區的市范圍內抽取;1000萬元及以上、不足5000萬元的,在至少10個設區的市范圍內抽取;對5000萬元及以上的,應當在全省范圍內抽取。對于社會影響較大、技術復雜或者采購需求特殊的項目,可在全省范圍內或者根據需要在省外抽取評審專家。
《規則》還明確了抽取專家的最早和最遲時間,以適應保密管理需要,保證隨機性的實現。據介紹,目前山東省評審專家隨機抽取信息已采取技術保密措施,為確保隨機抽取的評審專家有充足時間前往評審現場,《規則》要求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在省內抽取評審專家的,其開始時間原則上不得早于評審活動開始前24小時,且不得遲于評審活動開始前3小時;跨省抽取評審專家的,其開始時間原則上不得早于評審活動開始前48小時,且不得遲于評審活動開始前24小時。已確定參加評審的評審專家,早于評審活動開始前2小時,可以通過專家庫自行取消評審任務。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可根據系統發送的取消通知進入專家庫補充抽取相應數量的評審專家。
此外,《規則》還提出,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應當根據采購方式和項目需求,抽取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人數的評審專家,與采購人代表共同組成評審委員會(小組)。采購人代表不屬于評審專家。
據了解,此次出臺的《規則》是繼《山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山東省政府采購評審勞務報酬標準》后,山東省再度出臺的評審專家相關管理規定,此舉旨在打造該省更加完善的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政策體系。《規則》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許文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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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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