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規嚴管黨政機關用房用車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和《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
依規嚴管黨政機關用房用車
本報訊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和修訂后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兩個辦法均自2017年12月5日起施行。
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是我國首部全國層面統一規范各級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的黨內法規。該辦法堅持問題導向,著重解決6個方面突出問題:一是針對職責不清、邊界不明問題,具體明確機關事務等管理部門職責分工,按職履責、分工協作,主管本級、指導下級。二是針對苦樂不均、調劑困難問題,提出權屬統一登記至機關事務管理部門,推動所有權與使用權相分離,黨政機關作為使用單位,按標準使用辦公用房。三是針對分散辦公、配套設施重復建設問題,提出加強規劃引領,優化布局,倡導逐步推進集中或相對集中辦公,促進可持續發展。四是針對超標準建設問題,提出從嚴控制配置“入口”,明確配置方式優先級順序,統一配置標準,嚴格審核程序,首先調劑,其次置換或租用,最后才能采取建設方式。五是針對超標準配備、使用辦公用房問題,嚴格使用管理,明確保障范圍,對于使用單位辦公用房調整安排、占用騰退以及領導干部多處辦公、調離、退休等,提出具體管理要求。六是針對資源閑置、資產使用效益低問題,多渠道創新辦公用房閑置資產“出口”,提出6種處置利用方式,包括打通不同層級、不同系統間調劑渠道,轉為便民服務、社區活動等公益場所,置換為其他符合政策和需要的資產,由機關事務管理部門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統一出租,公開拍賣等。
其中,在辦公用房配置管理方面,《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管理辦法》強調,黨政機關辦公用房配置所需資金,應當通過政府預算安排,不得接受任何形式贊助或者捐款,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資或者攤派,不得向其他任何單位借款,不得讓施工單位墊資,嚴禁挪用各類專項資金。
同時,在使用管理中,該辦法提出,黨政機關工作人員辦公室具備條件的,應當采用大開間等形式,提高辦公用房利用率。會議室、接待室等服務用房,可以采取可拆卸式隔斷設計,提高空間使用的靈活性。建立健全政府向社會購買物業服務機制,逐步實現辦公用房物業服務社會化、專業化,具備條件的逐步推進統一物業管理服務。
此外,就處置利用管理,該辦法明確,具備條件的,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可以商有關部門將閑置辦公用房轉為便民服務、社區活動等公益場所,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置換為其他符合國家政策和需要的資產。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可以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統一招租,租金收益按照非稅收入有關規定管理。黨政機關如有需要,應當及時收回出租的辦公用房,統籌調劑使用。使用單位不得擅自出租辦公用房。閑置辦公用房無法通過調劑使用、轉換用途、置換、出租等方式處置利用的,機關事務管理部門報財政部門批準后,可以通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依法公開拍賣,拍賣收益按照非稅收入有關規定管理。
針對此次公布的《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修訂后的公務用車管理辦法以全面實行公務用車編制和標準管理為核心,強化配備、使用、處置等全流程管理,著力構建公務用車管理新制度,確保管用、實用。主要有三個特點:一是明確集中統一。著眼于提升公務用車管理效能,明確了集中統一方向,要求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對本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實行“四統一”管理,即:統一編制、統一標準、統一購置經費、統一采購配備管理,規定公務用車購置經費列入公務用車主管部門預算。二是堅持厲行節約。堅持保障公務和厲行節約相結合,在公務用車編制和標準兩個核心問題上作出了相應安排。一方面,進一步強化編制剛性約束,將各類公務用車全部納入編制管理,分類明確編制核定責任主體,并對公務用車產權注冊登記提出統一要求,防范超編制配車,嚴控公務用車數量規模。另一方面,堅持經濟適用、節能環保原則,分類細化各類公務用車排氣量、價格標準,要求黨政機關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三是創新管理方式。針對實踐中易發的公車私用、私車公養、既領取公務交通補貼又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等違規違紀現象,采取了一些創新性手段。主要包括:推進平臺建設,要求各地區結合實際建立公務用車服務平臺,將各類公務用車納入平臺管理,統籌調度使用,并通過信息化手段、加裝衛星定位系統,實時監控車輛運行軌跡,在線統計行駛里程、費用支出等信息,實現無縫監管;推進標識化管理,規定除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車外,公務用車都應當統一標識,置于社會輿論和公眾的監督之下,確保公務用車在“陽光”下運行;推進信息公開,要求黨政機關建立公務用車配備更新和使用情況統計報告制度,并將相關情況納入政務公開和政務誠信建設范圍,主動“曬”出公車賬單,接受社會監督。
其中,在公務用車的配備和經費管理方面,《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辦法》強調,公務用車主管部門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統一組織實施公務用車集中采購。黨政機關應當配備使用國產汽車,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按照規定逐步擴大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黨政機關原則上不配備越野車。確因工作需要,按照程序報批后,可以適當配備國產越野車。越野車不得作為領導干部固定用車。此外,就使用和處置管理,該辦法提出,實行公務用車保險、維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購和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定點加油制度,健全公務用車油耗、運行費用單車核算和年度績效評價制度。公務用車使用年限超過8年的可以更新;達到更新年限仍能繼續使用的,應當繼續使用。因安全等原因確需提前更新的,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據新華社綜合)
本報擁有此文版權,若需轉載或復制,請注明來源于中國政府采購報,標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則,將追究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lizheng
點擊排行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我國政府采購領域第一份“中”字頭的專業報紙——《中國政府采購報》已于2010年5月7日正式創刊!
《中國政府采購報》由中國財經報社主辦,作為財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購信息發布媒體,服務政府采購改革,支持政府采購事業,推動政府采購發展是國家和時代賦予《中國政府采購報》的重大使命。
《中國政府采購報》的前身是伴隨我國政府采購事業一路同行12年的《中國財經報?政府采購周刊》。《中國政府采購報》以專業的水準、豐富的資訊、及時的報道、權威的影響,與您一起把握和感受中國政府采購發展事業的脈搏與動向。
《中國政府采購報》為國際流行對開大報,精美彩色印刷;每周二、周五出版,每期8個版,全年訂價276元,每月定價23元,每季定價69元。零售每份3元。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可以破月、破季訂閱。
歡迎訂閱《中國政府采購報》!
訂閱方式:郵局訂閱(請到當地郵局直接訂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