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借互聯網升級政采內控管理
包頭:借互聯網升級政采內控管理
市財政局開發的采購人、代理機構及中標供應商網絡隨機抽取檢查內控管理系統即將投入使用
本報訊 內蒙古包頭市依托電子采購平臺,在政府采購過程中加強自身建設,強化內控管理。目前,包頭市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已經完成采購人、代理機構及中標供應商網絡隨機抽取檢查內控管理系統,年底將投入使用。
據了解,自2015年起,包頭市財政局在內控的建立與實施過程中,緊密結合財政工作實際,強化領導,集中力量,創造性地開展內控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為配合財政局加強內控機制建設,防范化解采購風險,包頭市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根據政府采購業務特點及內控管理要求,積極設定崗位,明確權限,規范流程。同時,依托信息化建設,推進內控硬化約束,并出臺《包頭市財政局關于加強政府采購活動內部控制管理的指導意見》。
第一,采取分事行權。一是該市政府采購監管部門對采購預算、計劃審批、組織采購、合同登記、驗收支付、投訴處理、專家管理和采購監管等業務履行監管權利;二是采購人對編制采購預算、計劃備案審批、辦理采購委托、采購文件確認、采購項目評審、確定中標供應商、簽訂采購合同、組織采購及驗收、規范自行采購程序和內控管理履行主體權利;三是采購代理機構在組織采購過程中接受委托協議、指定項目負責人、起草采購文件、發布采購公告、供應商登記報名、申請采購專家、組織開標評標、公告采購結果、合同登記備案,以及建立內控管理制衡機制負有采購操作權利。
第二,分崗設權。該市政府采購辦設置經辦人、副主任、主任和分管領導工作崗位,建立相對獨立和相互制衡的工作崗位,堅持責任、權限和義務統一的工作機制; 采購人設置經辦人、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對內控管理制度進行網上備案;采購代理機構設置采購組織機構和監督機構。采購組織機構要設置項目負責人和部門負責人,在采購文件編制、供應商報名、開標評標等重要環節形成制衡;監督機構對重點環節實施內部監管。采購代理機構要制定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
第三,分級授權。包頭市政府采購辦依托全流程電子采購平臺,除了對內部機構分級授權之外,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分級授權。包頭政府采購嚴格執行一級財政一級采購,分級審批分級管理制度,各級財政部門獨立運行分級授權。
第四,實施管采分離。包頭政府采購嚴格按照法律規定,建立了以財政部門為監管機構、以公共資源交易的政府采購中心和社會中介采購代理機構為操作機構的“管采分離”體制,監管部門與操作機構沒有行政隸屬關系,分別履行監管與操作工作職能,形成監管與操作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的管采機制。
第五,采取網絡監管。該市政府采購監管部門通過網絡對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采購項目、操作流程、采購環節全程記錄、在線查詢和過程監管,形成制度管事、機制管人、業務留痕的內控管理機制。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制度,監管部門已經完成采購人、代理機構及中標供應商網絡隨機抽取檢查內控管理系統,年底投入使用。
第六,規范流程。包頭市政府采購依托電子采購平臺和全流程管理體系,采取五步程序辦理業務,六種方式組織采購,六條渠道促進規范,把復雜問題讓系統處理,規范問題依靠程序設置,進一步簡化采購手續,提高采購效率,形成了制度、程序、監管+平臺的包頭市政府采購管理體系,得到了用戶的廣泛好評。
(曹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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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LIZ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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